达成18年来最大规模关税减让协议
世贸组织多边谈判再获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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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日前达成里程碑式协议。根据协议,今后三年内价值1.3万亿美元的201项信息技术产品将实施零关税。
这对世贸组织多边贸易谈判是一个好消息,将极大推动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与便利化,有助于恢复和增强各方对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的信心。此外,协议的达成也将助推全球经济复苏,在免除关税的鼓励措施下,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的贸易额将大大增加,促进全球贸易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201项信息技术产品将实施零关税
《信息技术协定》是世贸组织项下的多边协定,于1997年生效,其成员代表了全球97%的信息技术产品出口额,旨在分阶段将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削减至零。所谓扩围谈判是指更新1997年前的产品清单,将免税的信息技术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大。
根据协议,今后三年内价值1.3万亿美元的201项信息技术产品将实施零关税。这是世贸组织18年来达成的最大规模关税减让协议,也是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史上最大规模的减税协议。
《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的免税清单包括新一代半导体、全球定位系统导航设备及磁共振成像产品和超声波扫描仪等产品。协议涉及产品的年贸易额达1.3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量的7%,规模超过汽车产品贸易或者纺织品、服装、钢铁产品贸易的总和。中国、美国和欧盟等参与谈判的各方同意,大部分产品将从2016年开始,在3年内减至零关税。
世贸组织表示,谈判各方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确定免除产品关税的相关技术细节和时间表,并有望于今年12月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十次部长级会议上签署扩围协议,于2016年7月1日执行首次降税。协议还承诺消除信息技术产品的非贸易壁垒,并随着未来技术的发展讨论扩大免税清单。
所有成员共享关税减让协议成果
世贸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称该协议是一个里程碑。“这么大规模的关税减让将产生巨大影响。它将刺激众多信息技术产品,以及使用这些产品的其他行业商品降价,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全球经济增长。”阿泽维多强调,虽然参与《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的只有部分成员,但根据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所有161个成员都将共享此次关税减让协议的成果。
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西西莉亚·玛姆斯托姆表示,《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达成的协议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欧盟努力在不同国家的诉求之间寻找共同点,并最终找到了对欧洲来说最好的解决方案。信息技术产品减税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利好,中小企业有望减小成本压力。玛姆斯托姆说,此次达成的协议有利于鼓励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这对促进欧洲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岗位至关重要。
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弗罗曼认为,此次《信息技术协定》的扩围对于设计、制造和出口先进科技和信息技术产品的美国工人和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纽约时报》发表社论称,因为多哈谈判进程缓慢,一些国家寻求通过双边、地区和行业的贸易协定解决问题。而作为一个行业性贸易协定谈判《信息技术协定》具有灵活性。报道称,如果美国商品因为关税削减而带来销量上升将让商家和其雇员大大受益。
伦敦商学院国际贸易专家艾森斯告诉本报记者说,《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达成协议,有助于推动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对加快全球范围内的货物流转、拉升贸易额等将大有裨益。
达成协议带来全球贸易额增长
有分析认为,该协议的达成增强了人们对世贸组织多边谈判功能的信心,有利于多边贸易体制继续发挥作用,避免全球相关贸易规则“碎片化”倾向。同时,它对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形成对外开放与对内改革良性互动新格局也将产生积极作用。
阿泽维多强调,世贸组织2013年就实施“巴厘一揽子协定”达成共识后不久,就迅速达成了这一协议,证明了多边贸易体系的能力。两年时间里,世贸组织达成了两个能产生真正的、显著经济成果的重大协议,希望这一成功为其他领域的谈判提供激励。阿泽维多说,除了世贸组织,没有任何其他谈判平台能让这么多国家或地区参与进来。
玛姆斯托姆认为,扩围谈判协议的达成将为世贸组织多边谈判机制注入新的动能。玛姆斯托姆强调“这关系到多哈回合谈判的成败”。
德国柏林经济研究所国际经济学研究部主任克里斯坦·德瑞格尔对本报记者表示,《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达成协议将会带来全球贸易额的增长。首先,协定是全球性的,即适用于所有的世贸组织成员国。在这个层面上,这一协定要远优于其他那些只有某几个成员国参与的地区性自由贸易协定,也凸显了世贸组织在促进全球贸易的重要作用。其次,消除信息技术产业的贸易壁垒,对全球经济将起到重要积极影响。
汉堡世界经济研究所专家汉宁·沃佩尔对本报记者表示,《信息技术协定》是一个消除信息技术产业贸易壁垒的重要多边协定。对未来不断增长和发展的市场而言,这一协定将带来更大的竞争和更多的技术转让。因此,这一协议的达成让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褪色。
(本报柏林、布鲁塞尔、华盛顿、伦敦7月27日电 记者管克江、冯雪珺、吴刚、李博雅、黄培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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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艳芬(商务部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来说,信息产业虽然是较为年轻的新兴产业,但产业链遍布全球,辐射影响深远。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都有希望从《信息技术协定》中获益。但是也必须看到,每个国家相对应的受益面并不均衡,主导国际贸易秩序和规则的还是发达国家,协议达成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作为全球最大的信息技术产品出口国之一,中国的经济发展已不同往日,在把握机遇利好的同时,必须正视挑战,集中在信息技术产业供应链中低端的部分企业将面临压力。全面推动信息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是接下来的重中之重,更是当务之急。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28日 2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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