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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释疑网购限额并非针对“剁手族”:须银行卡支付

2015年08月02日09:39    来源:新闻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央行释疑网购限额并非针对“剁手族”:须银行卡支付

  回应:其实不然。征求意见稿的释义明确指出,额度限制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条款限制。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把钱打进“微信钱包”里,用里面的“零钱”支付就得受额度限制,但如果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就不受该规定限制,仅受各家银行的网银支付、快捷支付限额限制。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数据显示,2014年80.12%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交易限额背后有何监管深意?

  回应:余额限额管理直接关系到第三方支付资金沉淀问题。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消费者也许会更多选用银行的网上支付,自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就少了。

  尽管征求意见稿的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但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影响却不容忽视。

  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人员称:“监管部门主要还是希望通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引导支付机构提升交易安全,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但验证要想达标并非易事。一位支付宝的员工告诉记者,目前,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在支付机构中的使用比率非常低,尤其是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客户端上的应用更少。所以,“自主约定”短期内难以实现。

  对支付机构发展会有何影响?

  回应:意见稿是想要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当初获得牌照时的初衷,专注于服务电商,基于小额、快捷创新支付业务,不希望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无限扩张。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

  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今后200元以上的消费,在哪家店买的、买了多少钱东西、属于什么类型的消费等一系列信息不再是支付机构独享,银行也能掌握。不仅如此,进一步明晰资金流向、加强资金监管、避免风险传递,意见稿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

(责编:值班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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