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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税改锁定六大税种 小微企业减税有望常态化

2016年01月01日10:37 |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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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三五”税改锁定六大税种 小微企业减税有望常态化

  税改步入深水区。“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此前已发布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亦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2016年我国将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这个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是指导我们到2020年的全面改革的,它的指导思想很清楚,要建立一个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财税制度,在历史上从来没有把财税体制提到这么高的地位,这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在北京大学举办的“2015中国公共财政论坛”上说。

  《华夏时报》记者从财税部门获悉,改革的重点已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对此,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和关键点,但也是难点,需要深化税收制度的改革,优化税制结构。”

  路径

  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一定程度上导致利润率较低的行业成本较高。在经济好时矛盾不突出,而经济下行时矛盾就凸显了。

  “2016年,小微企业减税最重要的是形成常态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会继续从减少行政审批、加强纳税服务等方面,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为其发展创造条件。

  但实际上,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并不高。中国的税收有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税率不算很高,但中国企业的税费负担非常大。按照我国的征税标准,大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为25%,高新技术企业还享有税收优惠,只需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和美国高达35%的所得税税率相比并不高。不过,美国的企业税负大部分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上,而中国税费则种类繁杂。

  “减税是最不好操作但最好讲的一件事情。减税永远是对的,但是就怕落实。因为税收是一个统称,是由18个税种构成的整体。可以停留在减税的概念上,但是在实施层面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税种,减什么税,这是需要说清楚的。”高培勇称。

  靳东升注意到,“十三五”期间的税改内容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十二五”计划提到的税制改革的思想大致相同。但是在里面稳定宏观税负是之前没有提到的,这个顶层设计是在总体方案里面体现出来的。

  而作为第一大税种,增值税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点名要求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营改增将进入“冲刺”阶段,涉及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会上表示,2016年要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营改增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的交通运输业、电信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消费税、资源税、个税改革稳步推进。

  “增值税现在有一些问题存在,企业在哪里就到哪里交税。比如,西气东输贯穿整个中国的东西,跨越多个省份,但由于中石油在上海,税都交到上海了。所以地方政府都愿意招商引资,什么都不要,只要企业落地,税收就源源不断。这样可能也导致这些地方不顾资源的浪费,不顾环境的污染,吸引企业。这样的税收体制也容易引起地方保护主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房地产税也是改革的重点税种。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从目前改革进展看,房地产税等敏感税种进展不顺,希望能有更积极的改革举措,和整个税制的改革以及下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匹配,统筹协调。靳东升也表示,关于房产税等新税种立法将加快进程。

  此外,作为直接税的重要组成,要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十二五”规划提的是研究,“十三五”建议里面提到加快。在税制的建设过程中,个人所得税作为调整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也将加快进程。

  中金公司报告预计,“十三五”期间的财税改革将主要集中在税制改革、预算体制改革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关系改革三大领域。在税制改革上,提高直接税比重、减少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将逐步推进落实。

  “十八届三中全会里面定的还是保持基本财力不变,减税可能还是结构性的,所以减税有一些税应该减,有些税应该增加,比如说我们讲的环境税、交通拥堵税、财产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林双林说。

  难点

  税改路径已经明确,力度却取决于改革的决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的巡视研究员孟春告诉本报记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让大量的企业破产,地方政府将承受巨大的支出压力,就会使得原来由于经济下行导致的资金紧张问题更加雪上加霜,虽然部分增值税依然留在地方,但是整体的税负是在下降,地方的税源也相对地降低了。

  记者了解到,地方税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地方政府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分税制往往要求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主体税种。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规范了中央与省一级的财政关系,而未建立起省级以下各级财政之间的规范化财政体制。留给地方的税种虽然不少,但较为分散,缺乏主体税。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设置和培养地方稳定税源、构建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迫在眉睫。

  “问题在于中国财政收入的支柱是三大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高培勇说,“这次虽然明确讲减增值税,但是增值税能减多少?营业税跟增值税要合并,通过营改增要减增值税,但现在进展并不顺利,金融行业和房地产行业都没有如期进行,都归结到技术层面去了,但是实际上最根本原因是财政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

  事实上,提高财政赤字率已经说明了减税的决心。财政赤字率在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的同时,主要用于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保障政府应当支出的。以往从来没有这种提法。过去减税不减收,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所以,以往减税推进艰难,营改增速度缓慢。

  另一方面,部分税种改革面临瓶颈,需要顶层设计和制度突破。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直接税的改革遇到较大阻力。如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需要建立面向自然人的信息共享和征收管理制度,房产税改革更是需要厘清租、税、费的关系,解决一系列土地、房屋和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等制度性难题。

  按照高培勇的逻辑,因为这次税改是减间接税,同时征直接税的改革,也就是说要给企业减少间接税的同时还要增加直接税。所以,在直接税不能增加的条件下,大幅度地减少间接税,也是对财政的威胁,这是税改遇阻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说中国的体系比较健全,会相对容易一点。我们这个税制现在不大适应国家的治理,现在需要我们尽快把这个税制结构调整好。”高培勇表示。

  在税制结构中,我国征收的直接税比重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税制结构严重失衡,70%的税属于间接税,90%的税属于企业交纳的税。由于间接税会直接影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并且税负绝大部分可以转嫁而使得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效果模糊,这种税制结构已经与经济结构优化与社会公平等目标相背离。

  “我们要及时建立地方的主体税种,并且要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使财权和事权真正匹配,更加协调,现在地方财政的税源问题要加快研究。”孟春说。

(责编: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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