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出台《直属库经营管理规范运行权力清单》
贷款权
2016年02月18日14:14 |

直属库经营管理规范运行权力清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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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概念 |
责任主体 |
运行程序 |
贷款权 |
直属库(法人)申请使用贷款和设立账户的权力 |
直属库 |
(一)直属库按照总公司、分公司下达的政策性粮食收购文件,在当地农发行申请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包括轮换、贸易经营、基建投资等贷款申请,必须报分公司前置审批,经批准后直属库向指定银行或总公司资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必须按申请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直属库贷款申请的条件、限额、期限等由分公司制定。分库不得自行或以直属库名义申请贷款。(二)禁止直属库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等进行融资借贷。(三)直属库除按规定开设政策性资金收支户头和非政策性资金户头外,需增加其它账户必须报分公司批准,同时报总公司备案。 |
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官方网站
(责编:庄红韬、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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