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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居民增收内生动力 ——专家解读《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2016年10月24日09:35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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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3%,实际增速低于同期6.7%的GDP增速。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5%。

  实现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仍需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为此,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实施激励计划,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记者就相关情况采访了业内权威人士。

  分群施策:

  打破关键群体增收瓶颈

  “激发重点群体收入增长是一种结构性的收入分配政策。”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看来,激发重点群体收入增长,一方面有助于经济和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有助于改变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差距。

  不同群体的人力资本水平差异较大,就业方式和收入来源结构不尽相同,收入增长的关键问题必然有所差别,激励方式和政策着力点也需要差别对待。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车伟认为,《意见》充分考虑到群体间的巨大差异,一改以往传统收入分配政策惯用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政策框架,确定以群体为对象、分群体施策的政策路径,分别提出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激励计划,较大程度上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有些群体面临的增收困境是技能不足问题,尤其是难以适应全球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技能需求;有些群体自身属于高技能、高素质人才,但面临体制机制约束,难以发挥其潜在的生产率;有些群体具备良好的创新潜力,但受制于市场经营环境不健全。”张车伟指出,《意见》充分遵循“对症下药”的原则,针对每个群体找准政策切入点:如技能工人关键要实现技高者多得;新型职业农民关键是推进职业化、资本化和组织化;小微创业者关键是降低创业成本;科研人员关键是实现工资收入、项目收入、成果奖励一体化激励;企业家关键是解决产权保护法治化;基层干部队伍关键是完善基本工资制度;困难群体关键是提升人力资本。通过“量身定做”的七大群体激励计划,能够有效地突破关键群体的增收瓶颈,在充分发挥他们带动能力和引领能力基础上,实现全体居民收入增长。

  破除藩篱:

  加强居民增收支撑体系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部分市场主体活力不强、动力不足的问题,《意见》从解决制约城乡居民增收的体制机制障碍入手,广辟增收渠道。”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哈增友表示,《意见》提出了包括就业促进、职业技能提升、托底保障、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能力提升在内的六大支撑行动,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差距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等。

  “这六项支撑行动较好地解决了政策、制度、技术问题,建立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强有力保障体系。”张车伟认为,六大支撑行动其一要解决基础支撑,即通过促进就业从根本上解决收入之源;其二是能力支撑,主要是通过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人力资本;其三是托底支撑,主要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安全网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其四是渠道支撑,主要是通过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合理平衡劳动和资本的分配关系;其五是环境支撑,主要是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后是技术支撑,主要是通过完善收入统计监测系统为收入分配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多劳多得:

  创新激励实现增收可持续

  “灵活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是实现居民收入增长的持久动力,政府公共政策要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但政策兜底并不是简单的养起来。”张车伟强调指出。

  《意见》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强调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与安全性之间的协调,扩大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各项激励计划和政策措施要求能够激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积极性,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付出实现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例如,困难群体激励计划中,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的人员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同时对于拒绝接受合适工作的人员减发或停发低保金。技能人才激励计划中,通过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培养高水平大国工匠队伍,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带动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收入。

  “要避免在具体政策的设计与执行中产生路径依赖,延续传统思维,简单涨工资,涨福利了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建议,政府应促进执行部门在政策方案的细化和配套措施的跟进方面进行政策创新,将涨工资的效果落实到促能力上来,为全社会营造知识创造价值、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改革认知。(本报记者 邱玥)

(责编:李易、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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