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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大幅度攀升 有效打击须突破哪些瓶颈?

杜晓 史欣伟
2018年09月18日08:07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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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络犯罪大幅度攀升 有效打击须突破哪些瓶颈?

  有效打击网络犯罪须突破哪些瓶颈

  传统犯罪网络化态势愈演愈烈业内人士剖析

  编者按

  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网络犯罪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在今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围绕打击防范网络犯罪进行了多项部署。在近日举行的网络犯罪的打击与治理论坛上,多位来自打击治理网络犯罪一线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就网络犯罪的特点、成因以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深入分析。本报从今日起推出“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近日,网络犯罪的打击与治理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作为2018 ISC互联网安全大会组成部分,此次论坛由360猎网平台承办,各方业内人士齐聚一堂围绕网络犯罪的打击与治理进行了深入探讨。

  网络犯罪持续大幅度攀升

  “网络犯罪作为互联网时代新兴产物,严重危害网络环境,妨碍社会秩序,给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了重大的危害,网络犯罪的打击与治理正在上升成为国家层面的重大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近年来,我国更为深入地打击治理网络犯罪,各级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网络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此次论坛主持人、原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巡视员顾坚说。

  顾坚认为,网络犯罪的打击与治理依然任重道远。一方面,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各尽其力,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犯罪已呈现出案件持续高发、社会危害严重、网络违法犯罪领域不断拓展等趋势。面对如此复杂的网络犯罪,必须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近年来,网络犯罪呈现出一些重要特征。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法制工作处处长李菁菁认为,网络犯罪持续大幅度增长,已经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出风险。

  “据公安机关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公安机关侦办的犯罪案件当中有一半以上属于网络犯罪案件或者涉网犯罪案件,特别是在近年来,刑事犯罪以及暴力刑事犯罪持续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网络犯罪仍然在持续大幅度攀升。此外,网络犯罪报案率低,统计数字和实际数字有较大差距,所以网络犯罪的黑洞还很大。”李菁菁说。

  李菁菁还认为,“传统犯罪+互联网”的态势愈演愈烈,传统犯罪网络化问题,已经成为各类犯罪现象扩散蔓延的主要成因。

  “当前大量的犯罪活动都借助于网络技术和应用来实现,比如贩卖毒品、雇凶杀人等犯罪活动不断通过互联网蔓延。从我们侦破的案件来看,当前很多犯罪活动中,有的把互联网作为不法分子沟通联络的平台,利用网络平台通讯群组进行秘密勾连;有的把网络作为传播信息的平台,最突出的就是利用网络制作音视频,组织煽动他人实施各种各样的暴恐活动;有的把网络作为聚合平台,比如诱惑大量的人参与赌博、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李菁菁说。

  据李菁菁介绍,还有的犯罪活动把网络作为一种钓鱼平台,猎捕大量被害人,进而实施欺诈。此外,还有犯罪活动把网络作为非法交易平台,包括违禁品、管制物品等,还包括大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网络犯罪取证成本较高

  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究竟难在何处?

  “我们这么多年来应对传统犯罪很有效,但是在应对网络犯罪方面,确实效果还不明显。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过去整个刑事对策是以传统犯罪为基础设置的,对于网络犯罪的特点考虑得还不充分。用应对传统犯罪的方法来应对网络犯罪,所以效果不明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喻海松说。

  喻海松认为,网络犯罪很隐蔽。现实中的犯罪,取证相对容易,在网络空间取证成本会成倍增加。网络犯罪的成本也比较低廉。“过去我们讲网络犯罪,叫做积少成多。但是现在这样的说法已经过时了,随着个人信息泄露不断增多,网络犯罪已经进入到精准诈骗的时代。网络犯罪还具有地域特点,某些地方的人会集中从事一种犯罪行为”。

  “我国的网络犯罪已经进入到一个成熟期,其标志就是形成了一个利益共享的链条,每个人都是流水作业线上的一个环节。此外,网络犯罪年轻化的趋势非常明显,也就是说,网络犯罪毁掉的是下一代。”喻海松说。

  “网络犯罪隐蔽性强、风险小、收益高,这个特点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网络犯罪。这些年网络犯罪的一大趋势就是规模化经营。现在网络犯罪是职业犯罪,有些人在网上专门从事犯罪活动,作为他们的职业。传统案件做一两单就不干了,但是网络犯罪只要没有被抓住,就天天干。”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工程师郭宏伟说。

  “网络犯罪的最终目的就是获取经济利益,无论是黑客攻击还是诈骗,还是其他犯罪形式,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搞钱,有了钱就会刺激犯罪规模不断增大。网络犯罪的参与人数众多,最近几年破获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团伙作案,个人作案的比较少。打掉的网络犯罪团伙少则几十人,多则好几百人。”郭宏伟说,“网络犯罪基本上都是链条化运作,比如写木马的专门写木马,不用分析数据。网络犯罪团伙一般是松散结构,跟传统犯罪团伙也不一样,有利益就捆在一起。没有一个团伙把整个案件做完的,分别做一部分,如果犯罪链条打不全,这个案件很难处理。”

  催生大量黑灰产业链

  网络犯罪愈演愈烈背后的原因异常复杂。

  “互联网的匿名性对网络管理提出严峻挑战,网上网下虚实不对应的问题尤为突出。强化网络身份以及网络行为的真实性、可溯源性成为当前遏制网络犯罪的突出难题。”李菁菁说。

  除此之外,由于网络犯罪分工精细化,催生了大量的黑灰产业链。李菁菁认为,这些黑灰产业链加速了网络犯罪的蔓延泛滥,已经成为当前网络犯罪居高不下的主要成因之一。

  李菁菁通过对已经侦办的案件进行梳理,将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分为三种。“为不法分子实施帮助从而获利的产业链,我们称之为帮助利益链条。比如说为数众多的黑卡、打码平台。另外一种是为犯罪活动提供资金并且依附这些犯罪活动从中牟利获益的链条,我们称为寄生利益链条,这是为他人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利用他人实施犯罪活动从中牟利,实现利益共享。第三种是通过收购网络犯罪产物获得非法收益的链条,我们暂时称为下游利益链条,比如涉及大量虚拟财产交易的黑产等”。

  此外,互联网的跨地域性,致使网络犯罪问题更加复杂突出。

  “网络犯罪成本与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案件的侦办成本极不对称。致使像赌博、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可以在全国甚至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大量的人参与,像网络诈骗、网络攻击这样的犯罪活动可以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被害人实施侵害。”李菁菁说。

  “网络犯罪呈现跨地域特征,基本上是非接触式犯罪,传统犯罪则大多数是接触式犯罪,实施网络犯罪的不法分子可能在千里之外甚至万里之外。”喻海松说。

  网络犯罪的复杂性和普遍性,已经在全社会范围引起强烈关注。

  “网络犯罪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在不断加重,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突出民生问题。比如当前大量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犯罪持续高发、频发,并且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今年以来,从我们办理的案件来看,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活动也在大幅度增长,大量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信息以及违法活动不断滋生蔓延,影响十分恶劣。”李菁菁说。(杜晓 史欣伟)

(责编:杨曦、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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