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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18年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约10万件

2019年04月25日12:21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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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 (邢郑) “2018年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审查804.3万件,同比增长89.2%。”近日,中华商标协会在京举办了2019(第四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论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参会并表示,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抢注行为,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约10万件。

据陈文彤介绍,2018年商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促进建立良好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审查804.3万件,同比增长89.2%。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抢注行为,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约10万件。

二是商标行政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同比增长3.5%,案值5.5亿元、同比增长49.3%,罚没金额5.1亿元、同比增长9.3%。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236件、同比增长37.2%,移送涉嫌犯罪嫌疑人197人、同比增长15.2%。

三是商标运用工作成效显著。上线马德里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组织开展“地理标志精准扶贫”西部宣讲活动;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961件,同比增长80.6%。

陈文彤对两法联动保护工作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二是进一步推进案件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有关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三是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培训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作为商标行政案件和商标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最后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保护商标品牌、维护竞争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郎贵梅表示,人民法院以加强商标保护、遏制仿冒抢注、鼓励诚信经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和导向,在商标审判中坚持和运用的几个具体原则和方法:

一是坚持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不予注册、宣告无效、侵权判断的基本标准,以多因素检测法保障混淆可能性认定结论的科学性、妥当性和可接受性。

二是妥善运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混淆可能性、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裁量性标准所允许的弹性空间,严厉打击和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

三是结合运用诚实信用原则条款和商标法具体条款,充分有力保护诚信经营者的权利。

四是关注商标注册程序的合理性,充分保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依法审查正当使用、在先使用、合法来源等商标不侵权抗辩事由,维护商标专用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六是运用诉前或者诉中禁令责令停止侵权、以市场价值为导向确定赔偿数额等救济手段,加大对侵害商标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及时充分保护商标权。

此外,本届论坛设置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的两个分论坛,分别就“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和“知识产权案件的证据移送”两个主题进行探讨。

(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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