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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21条措施创新行政审批

2019年09月19日08:2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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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电  近日,青岛出台《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创新行政审批服务的政策措施》,从充分精准赋权、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三个层面创新突破行政审批政策措施,21条措施中有16条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占比76%。

  在青岛出台的21条措施中,全国领先的制度创新有8条。如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全面推行“六个一”(一门、一窗、一网、一链、一号(码)、一次)和“五个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帮办代办);建设工程审批方面,推行“拿地即开工”,对于已经达成投资意向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实施容缺预审查、评估评审前置,开展模拟审批;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明确对审批条件难以事先核实、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

  另外,全国领先的事项创新有8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基础上,青岛围绕审批服务事项“快、少”进行创新,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全国最短;率先在青岛自贸片区试点放宽社会团体直接登记范围,有利于培育、引导、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工作;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范围,重点聚集航运物流的多式联运、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领域,支持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逐步实现区内综合保税区依法依规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21条措施的创新紧扣青岛自贸片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无论是制度创新还是事项创新,都紧扣国家赋予青岛自贸片区的功能定位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如围绕国务院赋予青岛自贸片区的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青岛跨境电商试验区、整车进口口岸等功能需要赋权;围绕青岛自贸片区的东方影都特色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文化类市场领域;围绕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相关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等。

  下一步,青岛将在针对上合示范区、高新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强差异化研究基础上,按程序进行复制推广。

  (吕国玮)

(责编:邢郑、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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