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對建設統一大市場的認識誤區
社會上對於統一大市場的認識仍存有不同聲音,對於統一大市場的理解存在誤區,有必要對一些不准確甚至是錯誤的觀點進行糾偏。推動統一大市場建設是深化市場取向的改革,更是為了提升市場效率,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應促進地方政府轉換觀念,更加重視在比較優勢的發揮中找到突破口,更加重視在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激發市場活力。
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正式印發,“全國統一大市場”迅速成為社會熱點話題。有專家學者從理論視角對如何建設統一大市場進行解讀,也有市場主體從產業維度對加強建設統一大市場提出建議,還有消費者從切身感受出發表達了對統一大市場的期盼。
各方關注度如此之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與此同時,我們也注意到,社會上對於統一大市場的認識仍存有不同聲音,特別是對於統一大市場的內涵、目標及實現路徑存在理解誤區,有必要對一些不准確甚至是錯誤的觀點進行糾偏。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意味著計劃經濟的回歸”是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錯誤觀點。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中的“統一”,就是重新用統一的中央計劃來主導市場。顯然,這是簡單地把“統一”與“計劃”畫了等號。
事實上,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僅與計劃經濟沒有任何關系,恰恰相反,其初衷正是要打破各種壁壘,比如企業之間的規模壁壘、地區之間的區域壁壘以及各種隱性制度壁壘等,通過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促進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換言之,推動統一大市場建設是深化市場取向的改革。
不僅如此,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還是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黨中央審時度勢提出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一個基本前提就是要擁有一個全國性的、統一的大市場,而不時發生的“腸梗阻”帶來的市場扭曲和效率低下,隻能讓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效力大打折扣。
當前,我國區域發展客觀上存在著不均衡、不協調的情況。對此,社會上存在一種擔憂: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否意味著在統一的市場標准和規制下,地方政府就可以“躺平”?
在我國,地方政府的主要職責就是要保民生、保就業,同時通過增加財政收入來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但各地發展的自然稟賦不同,基礎條件也各不一樣,建立統一大市場既不會一蹴而就,也不會齊頭並進,如果在各地簡單地套用一套制度體系甚至搞“一刀切”,不僅會讓一些地方“削足適履”形成傷害,還會導致部分地區失去創新發展的動力。這顯然不是各方願意看到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真正的區域競爭應該是建立在統一市場規則和監管標准下的競爭。基於上述考慮,《意見》明確提出了“優先開展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的要求,強調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結合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重大戰略的實施,推動先行先試並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制度成果。這意味著,要避免通過市場分割、地方保護來強化區域之間的競爭,同時要通過加快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促進地方政府轉換觀念,更加重視在比較優勢的發揮中找到突破口,更加重視在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激發市場活力。
當前外部環境更趨復雜嚴峻和不確定,我國經濟面臨新的下行壓力,中央把穩增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許多工作均強調要“先立后破”。恰恰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上,文件明確提出了“立破並舉”的工作原則,這充分體現了中央層面用改革的“破”為經濟的“立”與“穩”保駕護航的決心和信心。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難免會遭遇某些陣痛或挫折,但隻要我們凝聚共識、形成合力,就一定能按照既定的目標穩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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