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監管政策一覽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意見》提出,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需實名登記﹔嚴禁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公務活動中收受商業預付卡﹔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詳細】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意見通知后,央行再次發文強調央行將對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進行監管,未經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在具體規章方面,央行指出,將抓緊制定、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詳細】
央行、財政部、商務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指出,2011年年底前,人民銀行、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要聯合開展一次商業預付卡市場專項檢查。強調嚴禁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公務活動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商業預付卡。凡收受商業預付卡又不按規定及時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數額的現金論處。對涉嫌受賄的,依法嚴肅查處。【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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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預付卡知識介紹 |
什麼是商業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或發行機構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詳細】
商業預付卡的分類:商業預付卡按發卡人不同可分兩類: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如目前市場較流行的資和信、福卡等,可在商場、便利店、餐館等多個簽約客戶處使用﹔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隻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詳細】
監管缺失所致危害:商業預付卡在經濟社會生活中得到廣泛應用,在減少現金使用、便利公眾、刺激消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對發卡機構缺乏有效監督管理,發卡機構根據購卡人需要隨意開具發票,單位購卡支出攤入成本費用,公款消費和收受預付卡現象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普遍存在並有愈演愈烈之勢。這些問題產生潛在金融風險,擾亂稅收和財務管理秩序,助長不正之風,嚴重影響黨風廉政建設。【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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