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聂丛笑)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对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发现,三峡工程由于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增加投资8.08亿元。
枢纽工程建设中,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补偿材料价差及人工费,超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和维护费等,以及部分配件及施工设备长期闲置等,增加投资6.95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查明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43项加强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制度,完善了合同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了处置。
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因设计标准偏低,资产长期闲置,增加投资1.13亿元。对此,国家电网公司通过对闲置资产的清理改造,已作为应急备用设备予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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