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交易報告制度落地 進一步加強相關交易監管

人民網北京2月21日電 (黃盛)上海証券交易所和深圳証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滬深交易所”)在2月20日發布消息表示,在市場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兩所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已平穩落地,存量投資者已按要求如期完成報告工作,增量投資者落實“先報告、后交易”的規定,各方報告的質量總體符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量化交易監管打下基礎。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新型信息技術廣泛運用,量化交易已成為重要的交易方式。量化交易有助於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促進價格發現。但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相對中小投資者存在明顯的技術、信息和速度優勢,一些時點也存在策略趨同、交易共振等問題。從國際經驗看,境外市場普遍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實施更為嚴格的監管,以防范對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
鑒於此,交易所層面對於量化的監管一直在逐步完善。2023年9月1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了《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起針對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並於2023年10月9日正式實施。滬深交易所均表示,將結合報告信息,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動態評估完善報告制度。
証監會市場監管一司相關人士表示,証監會一直關注量化交易的發展和監管,近年來陸續推進了諸多工作,包括將量化交易納入証券法規制范圍、建立頭部量化機構的數據採集機制、加強量化交易監測分析、建立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加強私募融券監管等。本次推出的量化交易監管“組合拳”力度大,從多個維度加強監管,基本覆蓋量化交易業務運作的主要環節。
“下階段出台的量化交易監管系列舉措,將成熟一項、推出一項,並充分加強跟市場各類投資者溝通交流,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促進量化交易規范健康發展,維護市場穩定運行。”上述人士說。
就此次落地的量化交易報告制度來說,滬深交易所表示,將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監管安排。同時,進一步壓實証券公司客戶管理責任,完善與証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等等。此外,滬深交易所將加強與香港交易所的溝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明確深港通北向投資者的報告安排,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范圍。
也有券商人士表示,此次量化交易報告制度的監管措施從准入報告機制、監管覆蓋面、交易行為及配套體系等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安排,加上前期已落地執行的程序化交易報備管理制度,監管空白將進一步縮小,再次體現出監管“長牙帶刺”。(實習生楊梓安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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