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綠色礦山建設全面推進

2024年04月19日08:38 | 來源:經濟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綠色礦山建設全面推進

  近日,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要求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快礦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這為綠色礦山建設設定了時間表和路線圖:到2028年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持証在產的全部大型礦山、80%的中型礦山要達到綠色礦山標准,各地可結合實際,參照綠色礦山標准加強小型礦山管理。

  對於採礦業來說,這是關系未來行業發展方向的大事。曾幾何時,採礦業管理方式粗放,甚至出現一些礦業開採后對周邊環境造成較大破壞的情況。隨著對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和環境保護需求的日益增長,我國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前,我國對綠色礦山的定位為少數優秀礦山,起到示范引領作用。新發展階段對綠色礦山建設提出了新要求,即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各地立足礦業發展實際,通過合同管理、分類施策,有序全面推進新建礦山、生產礦山創建綠色礦山。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共有國家級綠色礦山1000余座,省級以下綠色礦山3000余座。

  2023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要求推進產業綠色化、智能化發展。

  《通知》要求,綠色礦山建設第三方評估機構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具備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評估的經驗和能力,能夠長期穩定開展評估工作。

  業內人士表示,礦山成為綠色礦山,是一個重要的轉變,礦山不再只是一個資源開採的場所,更是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地方。

  為此,《通知》明確,強化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制定《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要求》,推動綠色礦山名錄建立健全“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將符合標准條件的礦山企業納入省級或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不符合標准要求的及時按程序移出,並對移出名錄的多種情形進行明確。

  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也同時修訂完善,將2020年發布試行的100項1000分的評價指標,精簡至49項100分。同時計劃組織研究制定露天開採礦山、地熱礦泉水等綠色礦山行業標准,進一步健全標准體系。

  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強化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監督考核。對已有的綠色礦山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每年抽取不低於10%的比例開展實地核查。對尚未開展創建的礦山,加大指導督導力度,督促盡快開展綠色礦山建設,並將綠色礦山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此外,我國將鼓勵礦山企業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工藝裝備改造升級,採用信息化技術,推動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提出綠色礦山激勵支持政策方向,要求各地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新支持政策。明確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職責,健全溝通協調機制,推進分工協作,共同加強綠色礦山日常監管。(記者黃曉芳)

(責編:方經綸、陳鍵)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