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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鋪開6年,依然不溫不火

“隔牆售電”大范圍推廣卡在哪兒

2024年07月09日09:21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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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隔牆售電”大范圍推廣卡在哪兒

  圖為漂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新華社記者 王鵬攝

  ◎本報記者 張 曄

  蘇州工業園區12兆瓦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日前正式投運。它由普洛斯集團、中方財團旗下企業以及蘇州物流中心聯合投資,是全國首個“一對多”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對后續繼續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具有借鑒意義。

  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被形象地稱為“隔牆售電”,幾年前就開始在各地鋪開試點,至今仍不溫不火。大規模推廣“隔牆售電”還存在哪些障礙,又該從哪些方面打開突破口?

  實現綠電就近消納

  來到蘇州工業園區,記者在蘇州普洛斯物流園和蘇州物流中心看到,倉庫屋頂成為天然的光伏發電良址。

  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屋頂鋪設了約20萬平方米光伏面板,裝機容量約12兆瓦,預計年均發電量1223萬千瓦時,相當於每年減排近9000噸二氧化碳。

  過去,這些綠電在滿足發電企業自用的基礎上,可以出售給電網。現在,不用舍近求遠,發電企業可直接將其出售給同在一個110千伏變電站內的用電企業,實現就近消納。

  東南大學教授高賜威介紹,有別於業內常見的“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額上網”兩種商業模式,“隔牆售電”項目在結算層面引入了第三方交易,通過當地電力交易中心直接與用戶結算。

  蘇州工業園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蘇州存在屋頂面積大但本身用電量小、周邊用能需求旺盛的情況。在此情形下,“全額上網”不具備投資價值,“自發自用”又不具備接入條件,“隔牆售電”能妥善解決此類問題。

  試點項目相繼落地

  事實上,“隔牆售電”並非新鮮事。

  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資源條件好,電力需求大且電網接入條件好的地區參與交易試點建設。2019年底,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公室和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明確分布式發電項目參加市場化交易的注冊、主體、交易等相關細則。這是全國第一個省份出具的相關試點試行項目實施細則。

  2020年12月31日,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鄭陸工業園5兆瓦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成功並網發電。它是全國首家成功投運的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採用“農光互補”模式,年發電量680萬千瓦時,所發電量就近在110千伏武澄變電所供電區域內直接進行市場化交易。至此,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正式拉開序幕。

  2021年,山東省、浙江省也先后發布文件,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力就地就近開發利用,開展市場化交易。

  在國外,“隔牆售電”也有成功案例,如荷蘭鹿特丹港以區塊鏈+人工智能為技術支撐,於2020年8月啟動電力交易平台Distro。平台上線兩個月,就完成了2000萬筆交易,其中92%的太陽能電力即產即銷,在光伏業主、公共機構、企業買家之間搭建了點對點交易的橋梁。

  標普全球普氏的統計數據顯示,Distro平台試運行后,終端用戶能源成本降低11%,可再生能源生產商收入則增長14%﹔同時,電池儲能投資回報率提升20%。

  責權利需進一步厘清

  雖然《通知》提出“隔牆售電”試點已超過6年,但相關進展卻比較緩慢。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在高賜威看來,“隔牆售電”推行緩慢,主要是因為電力價格機制沒有理順。

  《通知》規定,電網公司可對分布式新能源項目收取“過網費”。但這個“過網費”減去了輸配電價中的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每千瓦時僅可能收取0.015—0.05元費用。如果在同一電壓等級之下,“過網費”甚至為零。

  在此之前,電網公司收取的“過網費”“系統運行費”一般都在0.2元/千瓦時以上。

  當前,電網是按照所有用戶的最大負荷設計的。雖然“隔牆售電”交易雙方減少了從電網購買電量,但電網建設時仍需將交易雙方的用電負荷納入考量,這意味著由電網企業承擔兜底供電保障。高賜威說,分布式新能源如果採取“隔牆售電”,賣方和買方固然能實現雙贏,但這對電網公司而言是虧損的,而且這是以整個系統為之兜底為代價的。

  如果交易雙方不經過現有的輸配電網,而是建設一條專線,那麼離開了政策扶持,分布式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的經濟性並不佔優。此外,這樣做還會導致現行電網“責、權、利”關系失衡,電網企業售電或輸配電價收入減少。

  因此,高賜威認為,想用好新能源,就要進一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隔牆售電”若想真正取得突破,需重新厘定責權利關系,對電力價格進行結構性改革,促進新能源項目投資,推動節能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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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牆售電”好處多

  隨著分布式新能源項目裝機規模的提升,綠電消納問題日益顯現。

  推進“隔牆售電”,意味著分布式新能源項目發電量可在較大范圍內與多個電力用戶交易,不必再局限於綁定一個用戶,有利於解決“自發自用”模式下分布式新能源項目業主面臨的電費難收等問題。相比全額上網項目,“隔牆售電”可使新能源項目業主獲得相對較高的交易電價。

  業內人士認為,“隔牆售電”將進一步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拓寬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售電渠道、提高收益率。

  此外,“隔牆售電”對於發電企業來說也有正向作用。“隔牆售電”可以增加發電企業的現金流收入,在提高自身競爭力的同時,降低對國家電價補貼的依賴。同時,行業可以通過市場競爭配置,形成良性循環。不僅如此,“隔牆售電”還能縮短電力輸送距離,減少輸配電成本,助力用戶側工商業企業降低整體用電成本﹔加之消費綠電可以不佔用能耗指標,還能加快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步伐,減少碳排放。

(責編:羅知之、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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