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境須知(海關答疑)

拱北海關:
我近期計劃去國外旅游,准備購買一些燕窩、魚膠、海參、鹿茸、西洋參等食材和干貨回國。請問上述物品可以攜帶進境嗎?若可以,相關產品進境時有哪些檢疫流程和注意事項?
珠海市民 劉女士
劉女士:
為防止動物傳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險性病、虫、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傳出國境,中國對動植物檢疫有一系列嚴格的要求和規定。
一、進補食材和養生干貨的進境要求
關於您咨詢的上述食材和干貨屬於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范疇,是否能夠攜帶進境,需要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以下簡稱“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等文件規定。具體如下:
(一)燕窩禁止攜帶進境。但經商業無菌處理的罐頭裝燕窩可以攜帶進境。
(二)水生動物產品禁止攜帶進境﹔干制,熟制,發酵后制成的食用醬汁類水生動物產品除外。魚膠、海參屬於干制的水生動物產品,在不涉及瀕危物種的前提下,且現場檢疫合格后,可以攜帶進境。
(三)鹿茸屬於動物源性中藥材,禁止攜帶進境。除動物源性中藥材之外,動物源性飼料、動物源性肥料也禁止攜帶進境。
(四)西洋參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物種(包括根的整體、切片和部分,不包括粉末、片劑、提取物、滋補品、茶飲、糕點等制成品或衍生物),禁止攜帶進境。
(五)此外,若旅客攜帶允許進境的上述相關物品進境時,必須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
二、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境注意事項
除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之外,包括符合規定的進補食材和養生干貨在內,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文件規定了攜帶、寄遞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境時的相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攜帶、寄遞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境
目前我國允許攜帶進境的寵物隻有犬和貓兩種,且每人每次隻能攜帶1隻寵物入境。還必須持有有效檢疫証書和疫苗接種証書,沒有任何一種証書的,作限期退回或者銷毀處理,您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海關簽發的截留憑証,領取並攜帶出境﹔逾期不領取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您在攜帶、寄遞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進境時,經現場檢疫合格的,當場放行﹔需要做實驗室檢疫或者隔離檢疫的,由海關簽發截留憑証。截留檢疫合格的,您持截留憑証向海關領回﹔逾期不領回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二)其他注意事項
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經檢疫不合格又無有效方法作除害處理的,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
三、海關提醒
(一)通過攜帶或寄遞方式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經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許可,並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檢疫証書,不受相關名錄的限制。
(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拱北海關所屬閘口海關蔡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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