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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資本市場環境 多部門聯手斬斷“小作文”利益鏈

吳曉璐
2024年09月23日09:11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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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淨化資本市場環境 多部門聯手斬斷“小作文”利益鏈

9月21日,公安部網安局發布一則打擊証券市場網絡謠言案件。據公安部網安局介紹,劉某、陳某、邵某3人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謀取利益,故意編造發布涉轉融通謠言信息,誤導公眾認知,涉嫌擾亂金融秩序。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對相關人員依法處罰,並指導網絡平台對相關賬號採取處置措施。

去年以來,打擊網絡謠言、治理“小作文”成為監管部門一項重要工作。受訪專家認為,監管部門要加強協作,發揮合力,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斬斷“小作文”利益鏈﹔同時不斷提高資本市場信披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加強投資者教育,對傳播鏈條加強監管等,打擊進而減少“小作文”對資本市場的影響,淨化市場環境。

刑事追責提高威懾力

據悉,此次謠言是劉某等在網絡平台假借外媒編造發布涉轉融通謠言信息,稱轉融通數據全是造假,融券賣出量沒有上限,做空無限籌碼無限子彈等。經查,該外媒沒有發布相關報道,信息內容完全虛假。劉某等人憑空捏造“小作文”,散播“假新聞”,歪曲事實,誤導公眾認知,損害市場信心,影響金融運行秩序,都是為了自身牟取非法經濟利益。

去年11月份,公安部網安局就曾發布成都網警破獲的一起編造傳播証券市場網絡謠言案。不法人員利用境外新聞媒體的局部頁面,編造我國証券市場融資融券等政策的不實信息。隨后,該信息以圖片的形式在境內網站、論壇和微博、微信等社交網絡上大量傳播,嚴重擾亂証券市場穩定運行,嚴重誤導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嚴重破壞網絡輿論環境。

從上述兩起案件來看,都是假借外媒編造不實信息,操控中小投資者的情緒,影響市場信心,擾亂資本市場秩序。公安機關對“小作文”重拳出擊,提高了打擊速度和力度,將有力震懾造謠者,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淨化資本市場環境。

“公安機關能夠介入虛假証券信息傳播的監管,是一個非常有震懾力的監管路徑。”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一些影響重大的編造傳播虛假証券信息案,應追究刑事責任。

從法律方面來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証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証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二)》明確了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証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証券、期貨交易市場,涉嫌5種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包括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造成投資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証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的﹔致使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異常波動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發揮合力提高違法成本

在信息化時代,網絡謠言傳播速度極快,影響范圍極廣。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引發“蝴蝶效應”,對個股、市場產生極大影響。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具體來看,資本市場“小作文”主要有以下幾類,政策解讀類,對政府政策進行曲解或夸大其影響,以此影響市場預期﹔內幕交易類,聲稱擁有內部消息,影響股票價格﹔企業負面消息類,散布有關企業的負面消息,導致股價下跌﹔市場預測類,對未來市場走勢做出極端預測,以期引起恐慌或樂觀情緒等。

從背后原因來看,一些人為了吸引眼球、吸粉引流、謀取利益,故意編造並發布虛假信息﹔還有一些人則是利用信息差進行不當獲利。而投資者對於信息的辨別能力不足,容易受到虛假信息的影響,進一步擴大其影響。

許峰表示,“小作文”有針對監管政策的、針對個股或針對市場的,編造傳播虛假証券信息,造謠者除了直接獲利,也可能以獲取流量博眼球增加未來獲利。此前因為編造虛假信息涉及范圍廣、違規成本低以及監管資源有限等原因,導致“小作文”頻繁出現。

此前,已經有平台因發布虛假信息影響股市、期市波動,被証監會追究行政責任的案例。但市場人士認為,打擊資本市場“小作文”,要多方發揮合力,提高違法成本,斬斷利益鏈。平台方要主動作為,建立監測、發現、處置謠言的全流程工作規范﹔投資者要增強審慎意識,提高辨別能力,以免成為謠言的推波助瀾者﹔監管部門要及時查處,追究相應責任。

田利輝認為,需要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提高違法成本,對造謠傳謠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時性,減少信息不對稱﹔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公眾的信息識別能力和風險意識﹔強化媒體責任,要求媒體在發布信息前進行核實,避免傳播不實信息﹔利用技術手段,如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對信息進行監測和過濾,及時發現和處理虛假信息﹔鼓勵受害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對造謠者進行追責。

許峰認為,要考慮編造者和傳播者以及傳播鏈條中的每個角色是否是利益共同者,是否是一個有組織的鏈條,追究編造者的責任是重要的,追究傳播者的責任也是必須推進的。

(責編:羅知之、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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