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多家支付機構遭“雙罰” 千萬元級罰單再現

李 冰
2025年03月07日08:44 | 來源:証券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多家支付機構遭“雙罰” 千萬元級罰單再現

支付機構再現千萬元級別罰單。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聚支付”)因涉及多項違規被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違法所得,罰沒共計超千萬元。

今年以來,已有超過10家支付機構被監管部門處罰(以罰單公布日期為准)。從被罰案例看,違反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違反支付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支付機構管理規定是監管關注的領域,且被罰機構均受到“雙罰”。

延續“雙罰”制

具體來看,匯聚支付涉及違反特約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支付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清算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支付機構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沒收其違法所得1809421.15元,並處罰款8808366.15元,罰沒共計超1061萬元。

同時,時任匯聚支付副總經理因違反支付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清算管理規定被警告,並處罰款57萬元﹔時任匯聚支付總經理因違反有關支付機構管理規定,被警告、通報批評,並處罰款5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匯聚支付成立於2008年7月1日,於2014年7月份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証》,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支付業務。2015年12月份,匯聚支付獲得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跨境辦頒發的跨境人民幣支付許可批文,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2024年支付業務類型重新劃分后,該機構業務類型調整為“儲值賬戶運營Ⅰ類”,支付業務許可証的有效期為2024年7月9日(過渡期至2025年7月9日)。

綜合來看,2025年開年以來,相關支付機構已收到2張千萬元級別罰單。此前,北京雅酷時空信息交換技術有限公司因存在交易信息設置及上送不規范、支付接口管理不規范、未落實外包管理相關規定、未按規定將手續費收入計提至特定自有資金賬戶等8項違規行為,被罰沒共計1199.237萬元。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葉銀丹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今年以來,支付機構被重罰反映出支付行業處於監管趨嚴態勢,重罰領域主要包括反洗錢違規、違反支付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清算管理規定等。整體看,監管關注的領域更加細化。”

嚴監管態勢持續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已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將非銀行支付機構明確列為履行該法規定的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機構。這意味著,支付機構面臨的合規要求全面升級。

葉銀丹表示,當前支付行業監管更加精細化和常態化,違規機構的“小動作”將難以藏身,未來科技類的信息安全、數據保護等問題或將與傳統反洗錢工作一道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同時,在支付產業全鏈條監管背景下,支付機構需將合規工作落實到支付業務的各流程環節,增強風控能力及科技水平。

“未來支付機構需要進一步提升合規意識,重視合規發展,認真研判近年來的罰單案例,從中汲取經驗教訓,不斷提升機構的合規水平。”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對《証券日報》記者說。

談及合規建設,葉銀丹建議,支付機構要加強反洗錢合規管理,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和交易監控,確保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提升商戶真實性管理,防止商戶利用支付平台進行非法活動﹔加強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加強網絡安全防護,建立健全的網絡安全事件報告和處理機制,確保用戶數據的安全﹔規范支付接口管理,確保接口的安全性和合規性,防止接口被濫用或用於非法活動﹔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的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的風險,提升整體風險防控能力﹔加強內部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合規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建立全面的合規管理體系,將合規工作落實到支付業務的各個環節,確保業務的合規性和穩定性。

(責編:楊曦、陳鍵)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