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高不低於3米!新規范如何讓住宅更“宜居”?

人民網北京6月5日電 (記者王連香)今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住宅項目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實施有關情況。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准定額司司長姚天瑋指出,建“好房子”不等同於建“大房子”“貴房子”,而是要通過好的設計、好的施工、好的材料、好的服務等,解決居住中的痛點問題,全面提升住房品質。
姚天瑋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積極開展《規范》宣貫實施指導工作,包括開展線下、線上的宣傳培訓,組織編制實施指南等。同時,制修訂配套的推薦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指導支持相關地方標准、團體標准編制,支撐《規范》的落地實施,推進城鎮住宅高質量發展。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王清勤介紹,“保障安全”是住宅項目的基本要求和首要目標,《規范》主要從結構和抗震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燃氣安全、防高空墜落、應急安全6個方面著手,全方位筑牢住宅安全防線。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設計院總建筑師曾宇表示,《規范》充分考慮了當前居民對健康舒適環境的需求,在層高、電梯設置、日照、供暖等多個方面,明確了相關具體要求,從大家日常居住的痛點出發,針對性地提升了標准水平。如《規范》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層高不低於3.0m,在原有標准的基礎上提高了20cm。另外,原標准要求住宅項目7層起設電梯,新《規范》則提升為4層起設電梯。
此外,《規范》還對住宅聲環境提出了要求,主要包括室內噪聲限值和隔聲性能兩個方面的規定。王清勤介紹,《規范》規定了建筑設備結構噪聲限值和衛生間排水噪聲限值,常見的建筑設備結構噪聲包括電梯、水泵等建筑設備傳播至臥室、起居室的噪聲,這類噪聲屬於低頻噪聲,對居住者睡眠的影響較為突出。因此,《規范》規定了建筑設備結構噪聲(包括電梯噪聲,水泵噪聲等)和衛生間排水噪聲的限值,如規定了排水立管不應貼臨與臥室共用的牆體,要採取隔聲包覆處理措施,來降低對住戶的噪聲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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