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將出台《辦法》加強直播電商監督管理

科技日報北京6月10日電 (記者付麗麗)10日,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為加強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該局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國家網信辦研究起草《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7月10日。
近年來,直播電商行業發展迅速,在促進消費、擴大就業同時,虛假營銷、假冒偽劣等亂象逐漸顯現。為此,《辦法》細化了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要求平台經營者建立健全平台協議規則,加強對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的身份認証和資質審核,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依法依規報送數據信息,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進一步壓實平台企業的主體責任。
《辦法》明確了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的責任和義務。要求直播間運營者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要求直播營銷人員真實、准確、全面地介紹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辦法》強化了監督管理手段。《辦法》規定,市場監督管理、網信部門對經調查核實違反市場監督管理、網信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依法要求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採取處置措施制止的,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
《辦法》還細化了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相關具體情形,通過適用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新設處罰條款,一一明確了處罰依據,增加了《辦法》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辦法》在加強對交易行為監管的同時,探索對違法違規主體的流量監管,推動對自然人主播、數字人等的監管,推動建立直播營銷人員培訓、黑名單管理等制度。
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總體來看,《辦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電商行業特點,不會增加相關主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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