餡餅?陷阱?傻傻分不清楚......

村裡親戚當了“理財師”,說有一個“私人銀行”,勸我往裡存點錢,半輩子的血汗錢能“高息保本”。
“國家支持”“互聯網金融”,聽起來好像很靠譜。都是鄉裡鄉親,不存還有點不好意思,這門“生意”能信嗎,該做嗎?
如果您的答案是“是”,那就掉入了非法集資的陷阱。
這是一起發生在山東的真實案例。山東某縣某電子商務公司打著“國家支持互聯網金融”的旗號,在鄉鎮設立分公司,招募“理財師”,承諾“高息保本”,通過親朋好友口口相傳的方式,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作案人員最終受到法律嚴懲。
王某發起成立上述電子商務公司,並搭建網絡線上融資平台,在無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資質的情況下,承諾8%—10%的高利息,向社會公眾公開吸收資金。
該公司以開展P2P業務為名義,由每家分公司在當地發展“理財師”,拉攏親朋好友投資,並仿照銀行存單為投資者開具理財通知單。集資款項除用於支付存款客戶的部分本金及利息外,被王某做過橋資金借出、投資辦企業及個人揮霍,大量資金未能及時收回,兌付出現困難。
接到群眾舉報后,公安機關對上述電子商務公司立案偵查。
經調查,該公司累計吸收資金1.5億元,造成投資人損失共計4100萬元。
最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9年,判處葛某有期徒刑4年,其余5名“理財師”均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
本案的作案手法極具代表性。一是假借“國家支持”名義進行包裝。王某對外宣傳“互聯網金融”、P2P受國家政策扶持,所在公司是經批准的正規機構。通過夸大公司規模、制作“正規的”理財單等方式,獲取群眾信任。
二是高利誘惑不明真相的群眾。利用群眾渴求高收益的願望,通過許諾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四至五倍的高利率,誘惑缺乏理財手段的群眾投資。初期,該公司以借新還舊的方式兌現承諾,吸引更多群眾入股。
三是招募理財師拉攏熟人投資。該公司在各鄉鎮街道設立分公司,吸收培訓理財師,給予理財師高額提成。以親朋好友為主要目標,通過口口相傳、互相宣傳推介方式吸收資金。群眾受高利誘惑和熟人蠱惑,最終陷入非法集資泥潭。
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頻發,其本質是以高息回報為誘餌實施金融詐騙,具有“拆東牆補西牆”的資金盤特征,最終必然導致資金鏈斷裂。此類行為不僅使參與者血本無歸,更會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誘發區域性金融風險,甚至影響社會安定團結。
為切實守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特向廣大人民群眾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堅持“四看三思等一夜”原則,認真查驗企業金融許可証、產品備案、資金流向和經營模式等信息,切勿盲目輕信。二是對收益率超過6%的理財產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熟人宣傳,必要時可向當地金融管理部門咨詢確認。三是積極提供非法集資活動線索,發現“資金盤游戲”“拉人頭返利”等可疑跡象,立即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舉報。(記者 英草卓瑪 本文案例由山東省防非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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