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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智慧農業數字底座

王祥峰
2025年07月29日09:19 | 來源:科技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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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筑牢智慧農業數字底座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支持發展智慧農業,拓展人工智能、數據、低空等技術應用場景。當前,智慧農業正在推進農業生產方式、資源配置和產業形態發生系統性變革,但為其提供核心支撐力的數字底座尚不健全,制約了智慧農業的發展。在此背景下,把握“基礎設施先行、技術創新驅動、制度保障護航”的邏輯主線,加快筑牢智慧農業的數字底座成為當務之急。

夯實數字基礎設施

數字基礎設施是發展智慧農業的底層架構,主要包括全域覆蓋的信息網絡、智能感知終端和算力支撐體系等。

當前,農業領域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仍面臨結構性失衡與功能錯位的現實困境,主要表現在:東部發達地區5G覆蓋率遠超西部丘陵山區,形成“數字鴻溝”強化的馬太效應﹔不同廠商的傳感器協議兼容性不足,導致數據採集碎片化﹔部分地區盲目建設“智慧大棚”,但數據分析系統使用率嚴重不足等。這些問題本質上反映了基礎設施供給與農業實際需求的錯配,亟待從技術和制度層面重構供給邏輯。

妥善解決這些問題,首先,需構建分層分類的基礎設施供給體系。國家層面統籌布局農業衛星遙感地面站、國家級農業大數據中心等戰略性基礎設施﹔區域層面依托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智能裝備共享平台、區域性算力中心﹔縣域層面推進村村通“5G+北斗”工程,重點解決偏遠地區網絡覆蓋難題。借鑒新基建政企合作模式,允許社會資本通過PPP方式參與運營,建立“使用者付費+政府補貼”的成本分攤機制。

其次,應建立技術標准與應用場景協同創新機制。由國家主管部門牽頭制定智慧農業基礎設施技術標准體系,重點規范傳感器接口、數據傳輸協議等關鍵標准。鼓勵科研機構與龍頭企業聯合開發適配小農戶的輕量化設備,通過技術迭代降低使用門檻。

再次,應強化基礎設施的功能性集成。推動“硬件設施+軟件系統+服務平台”一體化建設,落地建設一批智慧茶園、智慧果園、智慧糧田等集成示范場景,創新探索基礎設施應用新范式。

強化技術創新應用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創新是“第一動力”,技術創新應用是智慧農業突破傳統生產范式、實現質效躍升的核心驅動力。加快農業全產業鏈數字化改造,需要科研院校持續推進智慧農業技術模式迭代創新。唯有強化“接地氣、低成本、高通量”的數字技術創新應用,才能為農業高質量發展裝上“智慧大腦”。

當前,我國智慧農業仍面臨多重結構性矛盾:復合型人才缺乏,農業領域科研人員和生產經營主體普遍欠缺數字技術素養,而數字技術領域人才又普遍欠缺農業生產知識積累,這直接造成了技術解決方案與農業實際需求“兩張皮”﹔技術適用性與場景錯配,現有技術多針對大規模園區設計,難以適配我國小農戶為主的經營模式,使得智慧農業技術滲透率整體不足﹔農業大數據體系尚未完善,數據採集分散無序,氣象、土壤、動植物等多源數據標准化率不足,這導致目前大數據難以有效支撐農業精准決策與技術應用。為解決上述問題,應在教育供給層面,打造“新農科+新工科”交叉培養模式,支持農林高校設立智慧農業專業,注重培養農林專業學生在農業數據採集與分析、智能裝備原理與應用、作物生長模型構建等方面的專業能力,從源頭上加快復合型人才培養。

在科技創新層面,強化有組織科研,提高協同創新效率。圍繞智慧農業發展需求,組建交叉學科協同創新團隊,重點突破農業智能感知與數據採集、農業數據處理與智能決策、農業智能裝備與機器人等關鍵技術。推動大模型技術與農藝知識深度融合,加快開發具有農業領域認知和決策能力的垂直大模型。採用“雙聘制”打破人才流動壁壘,鼓勵高校院所和企業設立跨領域崗位,引導農業專家在科技公司兼任技術顧問,IT工程師在涉農高校院所擔任兼職研究員。通過“基礎研究—技術攻關—場景驗証”的創新鏈條推進,統籌解決技術適配性、系統集成性和商業模式創新問題,推動智慧農業從試驗示范向規模化應用跨越。

在技術擴散層面,堅持從場景打造到面上推廣有序推進。打造符合不同應用場景實際的技術服務包,分類開發適合規模園區的定制化管理軟件和適配家庭農場的輕量化管理軟件。完善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創新“公益性服務+市場化運營”的智慧農業技術服務模式,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推行托管服務,解決農戶“用不起、不會用”的問題。支持條件成熟地區開展農業AI決策系統等新型技術模式先行先試,並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完善政策制度保障

政策保障是打通生態鏈路、激活各方動能的“導航儀”,其作用體現在精准引導、資源配置、規則構建、壁壘破除等多個維度。理想的數字生態應具備包容性,通過政策激勵和保障,形成智慧農業領域“大主體頂天立地、小農戶鋪天蓋地”的共生格局。

數字生態的本質是制度、技術、主體的協同進化系統。其中,制度建設是系統進化的保障。可當前政策制度保障體系並不健全,數據要素產權制度缺位,導致 “數據壟斷”與“數據濫用”並存,同時部門間存在數據壁壘,形成“數據孤島”。

優化數字生態,重點需要做好“確權”和“流通”兩個關鍵環節的政策創新工作。一方面,要加快出台數字農業法規。依法依規明確數據採集邊界、主體權益分配、技術應用安全等基本規則。在數據產權領域,探索數據資源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所有權的三權分置制度,農戶享有原始數據資源權,企業擁有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所有權按貢獻分配。通過立法,激活數據要素價值,既要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又要保障數據安全可控。另一方面,要探索完善農業數據交易市場。以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核心,構建“確權清晰、標准統一、平台高效、交易安全”的農業數據交易體系,培育數據服務商、評估機構、安全審計等第三方服務機構。打破數據流通壁壘,形成“數據採集有回報、數據加工有效益、數據使用有價值”的良性生態。

(作者系山東省農業科學院研究員)

(責編:羅知之、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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