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邁出關鍵一步


8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就《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在法治化軌道上加強平台價格行為監管邁出了關鍵一步。《規則》明確了平台經營者和平台內經營者在依法自主定價、價格標示、價格競爭等方面的行為規范,為經營者價格行為提供明確指引。《規則》將為構建公平誠信、規范透明的平台價格生態提供有力保障,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穩定市場預期,促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通過建章立制規范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正當其時。規范平台價格行為是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促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近年來,平台經濟領域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數據和技術為平台經營者動態、差別化定價提供了便利,但部分平台經營者利用其優勢地位實施了不公平的價格行為。特別是算法定價缺乏透明度,給平台監管帶來一定挑戰。價格行為是平台經營活動中的關鍵行為,也是實現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的關鍵環節。新形勢下,通過建章立制來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勢在必行。
《規則》確立了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規范。在經營者自主定價方面,《規則》明確“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合理制定價格”,同時強調“應當通過合同、訂單等方式約定、變更價格”。關於平台經營者利用優勢地位對平台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實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問題,《規則》對此作出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依法保護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定價權。在經營者價格標示行為方面,《規則》結合平台經濟特點,重申了明碼標價要求,特別強調“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以及價格或者計價方法”。針對平台經濟領域的價格促銷行為,《規則》要求“應當以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標明促銷價格或者價格促銷規則”,防止出現虛構原價、優惠陷阱等亂象,防止促銷變成“數字游戲”。在消費者價格權益保護方面,《規則》鼓勵平台經營者建立價格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制定並公示價格爭議解決規則,公平公正解決價格爭議﹔鼓勵平台經營者建立商品質量承諾和擔保制度,督促平台內經營者履行商品質量和服務義務,有效化解消費糾紛。
《規則》明確了監督機制,著力推動形成政府監管、經營者內部監督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治理格局。完善的監督實施機制是制度有效落實的保障。《規則》明確,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網信部門可以會同相關部門對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進行提醒、告誡和約談。《規則》還強調,平台經營者應當加強價格自律,完善內部合規管理制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健全平台管理規則,引導平台內經營者合規經營﹔設立價格問題投訴渠道,及時採取必要措施制止違規行為﹔妥善保存平台內有關價格和交易信息,積極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價格違法行為。鼓勵行業協會、商會與平台經營者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更好維護平台內經營者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規則》通過推動監管部門、平台經營者、行業協會各司其職,實現政府監管與企業內部監督相結合,制度規范與行業自律相結合,不斷提升平台領域價格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規則》公開征求意見是加強和改善平台價格行為監管、推進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的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平台經濟監管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規則》落地實施,將有效推動平台價格行為進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引導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助力構建更加完善的平台生態,推動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作者:劉志成,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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