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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堵點強化保障 政策助力能源領域民間投資

2025年11月14日17:23 | 來源:人民網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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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14日電 (記者杜燕飛)能源是引入民間資本的重要領域。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明確,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若干措施》指出,對需報國家審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油氣管道、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供水等領域項目,應專項論証民間資本參與的可行性,並在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書)中專項說明。

今年4月,國家能源局出台能源領域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十條舉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組合拳”,推動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近兩年,我們先后在新核准的核電項目中引入20家民營企業參股,2024年每個項目民資股比約為10%,2025年提高至10%至20%﹔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羅、奔子欄等水電站項目吸引優質民營企業參與投資取得重要進展﹔支持民營企業投資油氣上游和基礎設施,在儲氣設施、油氣管道支線及終端管道項目投資佔比已超過10%。”國家能源局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徐欣在國家發改委舉行的新聞發布上介紹,民營售電公司已達2400余家,佔售電公司總數近60%﹔油氣托運商從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運商管輸資源佔比由2.1%提升到10.2%。

徐欣表示,隨著能源轉型發展,能源領域民營企業投資經營范圍不斷擴展,民營企業在新能源、新型儲能以及各類新模式新業態的參與程度不斷提升,競爭活力持續迸發。民營新能源企業也可以直接向用戶供應綠電,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更好地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孫傳旺表示,政策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審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能源領域工程建設,可以釋放核心技術創新潛力、提升投資活力、實現產業鏈協同互補,推動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

“這有利於發揮民營企業在能源細分領域關鍵技術研發上的專項優勢,提升技術迭代升級效率與自主可控能力﹔有助於引導民營資本流向能源領域重點環節,激發民營企業業務拓展與業態創新積極性﹔有益於構建高效協同的能源產業生態,打造‘國企主導核心環節+民企專精配套領域’的優勢互補分工模式,支撐能源結構低碳轉型與經濟社會綠色發展。”孫傳旺說。

業內人士表示,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注意到民營企業在能源領域的發展面臨著融資約束、要素保障不足、技術轉換效率不高、復合型人才短缺等難點。

在打通堵點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強對網絡型基礎設施運行調度的監管,保障民營企業在電力並網運行、油氣管網設施使用、運力資源調配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在強化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符合條件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條件的重要行業、重點領域民間投資項目。

“《若干措施》強化投資、財政、金融政策協同,統籌用好各類資金渠道和金融服務,進一步增強促進民間投資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國家發改委舉行的新聞發布上,國家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副司長關鵬表示,截至2025年10月29日,5000億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資金已全部投放完畢,其中安排一定規模支持了符合條件的重點領域民間投資項目,有效地促進了這些項目落地實施。

孫傳旺表示,建議通過構筑“財稅金融—創新生態—市場環境”三位一體的支持體系,為民營企業在能源領域發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性保障。具體來看,利用精准施策的財稅工具箱,構建完善金融支持保障體系﹔打造產學研協同創新生態,推動人才引育與技術轉化渠道暢通﹔強化競爭性市場制度保障,規范市場准入門檻與公平營商環境。

“下一步,我們將加大能源領域引入民間資本的政策供給,完善民營企業參與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等重大項目長效機制,研究論証持股比例,細化具體要求,有效推動《若干措施》落地。”徐欣說。

(責編:王仁宏、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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