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AI+合同”法律服務進入規范化、標准化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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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31日電 (記者孫博洋)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人工智能輔助起草和審核合同服務總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隨著大模型與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務領域的加速落地,人工智能正深度融入企業內部管理和商業交易,人工智能輔助企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正是典型應用場景。
25日,圍繞征求意見稿展開的專題研討會舉行。與會專家認為,人工智能輔助起草和審核合同服務具有廣闊應用前景,能夠顯著提升法務效率、降低合規成本,但同時也帶來數據安全、責任劃分和專業判斷等風險挑戰。國家標准的制定,標志著我國“AI+合同”法律服務領域進入規范化、標准化發展階段,將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會上,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林彥表示,人工智能合同服務的規范化,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涉及法律責任、專業判斷與制度信任,應在標准中體現對法律專業判斷權的尊重與保障。
上海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言浩表示,圍繞人工智能輔助合同服務形成統一規范具有現實必要性。他建議進一步豐富知識庫內容,將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納入其中,並同步考慮涉外合同相關知識庫建設,以更好支持企業在跨境業務中的風險判斷。
上海市質量和標准化研究院高級工程師張正敏建議在基本要求中增加“智能平權”概念,進行技術性審查,引入倫理委員會﹔調整標准文本的標題和結構,使其更符合服務流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四級調研員何雲福表示,應明確標准的指導性技術文件定位,增強條款的可執行性。他建議對“輔助起草”“輔助審核”的內涵作出更清晰界定,完善知識庫搭建要求,補充測試與風險分級提示機制,並對責任承擔問題作出明確指引。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彭誠信教授表示,人工智能在合同起草與審核中的應用,關鍵在於標准化建設。合同要素和常見條款的標准化相對容易,真正難點在於不同類型合同特有的風險。他表示,人工智能產品應當做好這些特殊合同、特別條款的標准化,並以高質量合同范本作為核心支撐。
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院院長滿洪杰認為,合同審查是人工智能進入法律領域的重要切入口,形成涵蓋合法性審查、交易結構設計、風險控制與隱私保護的人機協同機制。
上海律協人工智能專委會主任、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逸瑞認為,標准若主要面向中小企業的常規法務場景,方向是積極的,但需同步強化風險提示與責任體系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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