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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身份証”筑牢農產品安全防線

2026年02月03日09:14 | 來源:科技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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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我國農產品全面啟用新版“身份証”——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証(以下簡稱“合格証”)。

“合格証制度是順應新形勢新要求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農業農村部法規司、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負責人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2022年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建立合格証制度,規定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規定開具、收取、保存合格証。為落實該要求,2023年農業農村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文件,對合格証開具、收取、查驗等工作進行規范。

記者對比發現,舊版合格証制度處於政策試點階段,約束力局限於試點區域和自願參與的主體。“此次《辦法》明確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根據質量安全控制或者檢測結果開具合格証﹔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收取和保存生產主體開具的合格証或者其他質量安全合格証明,對其收購的農產品進行混裝或者分裝后銷售的,應當重新開具合格証。”上述負責人表示。

此外,舊版合格証制度未發布全國統一的合格証樣式模板,由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自行設計監制。“《辦法》在標注內容上,明確合格証應當包括承諾事項、承諾依據和產品名稱、產品數量、產地、開具時間、承諾主體、聯系方式等內容,具體樣式由農業農村部另行發布。”上述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加大電子合格証推進力度,逐步淘汰手工填寫的合格証。

《辦法》強調,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的未按規定開具、收取、保存合格証行為細化為五種情形,由縣級以上地方農業農村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處以罰款,同時按規定將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依法採取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措施。

合格証不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身份証”,更是農業產業標准化、品牌化的“通行証”。為確保《辦法》有效貫徹實施,上述負責人表示,農業農村部將制定並發布合格証樣式,做好宣傳培訓和指導服務,加強部門協作暢通合格証應用銜接。“合格証制度發揮作用的關鍵在於‘一証通行’、全鏈條銜接,我部將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健全部門間問題通報、會商研判、聯合執法等協作機制,積極推進合格証應用,與農產品追溯、信用監管一道,提升智慧監管水平。”該負責人表示。

(責編:羅知之、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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