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獎發票”之意不僅僅在於“獎”
222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點擊播報本文,約
在2026年春節期間,北京市將推出超過460項促消費活動,並首次推出覆蓋五大行業的“有獎發票”活動﹔自2026年2月10日至7月31日,大連市將開展“有獎發票”試點活動,活動覆蓋大連市內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游、體育、居民服務業所有商戶。
這是各地積極推進“有獎發票”活動的一個縮影。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此前發布《關於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支持50個左右城市開展試點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數大、帶動作用強、發展潛力好的城市傾斜,同時兼顧地區間政策平衡。政策實施期為6個月。2月2日,50個擬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城市名單公示結束。
在筆者看來,此次在50個城市探索開展有獎發票活動試點工作,是要以有獎發票的“獎”為切入點,以普惠性激勵為杠杆,達到為消費市場添一把“火”的效果:激發消費活力,營造消費氛圍,以“小投入”撬動“大消費”,為鞏固拓展經濟穩中向好勢頭提供有力支撐。
消費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是國內大循環的關鍵環節。在提振消費各項政策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我國消費市場穩定增長,供給體系日益完善,消費結構優化升級。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5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01202億元,同比增長3.7%。
但也要看到,在一些民生消費領域仍存在一些短板,制約著消費潛力的持續釋放。“有獎發票”活動通過構建起“低門檻、廣覆蓋、強聯動”的消費激勵體系,打破了傳統促消費政策的局限,成為釋放消費潛力的精准抓手。活動覆蓋與老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關的全民生消費場景,可實現“全民可參與、消費即有機會”的普惠效應,在讓消費者通過消費贏彩頭、添喜氣、得實惠的同時,刺激潛在消費需求轉化為實際購買力。
因此,“有獎發票”活動撬動的不僅是短期消費數據的提升,更是消費生態的優化、消費信心的增強以及消費潛力的釋放。從長遠看,“有獎發票”還將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全社會的稅法遵從意識,讓抽象的稅收概念變得可觸可感,讓“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時,倒逼商戶規范經營、誠信納稅。
在為“有獎發票”活動拍手叫好的同時,也要防止把“好事變壞事”。因此,一方面,要確保消費行為真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助資金的行為,確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地見效﹔另一方面,要加強宣傳引導,讓“索票抽獎”成為消費共識。此外,各地要因地制宜配套促消費活動,積極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促消費工作路徑,進一步提升消費激勵效果。
一張小小發票,承載著一份期待。“有獎發票”活動,找准了需求端的發力點,讓消費更有煙火氣,讓擴內需的步伐更穩、底氣更足。這或許正是推出“有獎發票”活動最珍貴的意義。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微信掃一掃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