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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金融機構改革重組提速

王寶會
2026年03月03日08:56 | 來源:經濟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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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小金融機構改革重組提速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籌建甘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顯示,同意籌建甘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甘肅農商銀行”)。由此,甘肅農商銀行成為今年首家獲批籌建的省級農商銀行。甘肅省也成為繼遼寧、海南、河南、內蒙古、吉林、新疆后第7個明確以統一法人模式推進省聯社改革的省份。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官網顯示,甘肅農信共有37家農村商業銀行、5家農村合作銀行、41家縣級聯社,金融業務覆蓋城鄉。

  農村商業銀行是中小金融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202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深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也多次強調,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總體上要堅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原則,不搞一刀切,要堅持“一省一策”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

  “‘一省一策’使得農信社改革可以貼合當地經濟發展、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防范和化解風險。‘一省一策’的策略將促進地方政府根據本省實際需求制定改革方案,使改革更貼近本地經濟社會的實際情況。”興業研究銀行業高級研究員呂爽表示,當前,各省農村金融機構的實際風險情況差異較大,面臨的實際困難也有所不同,如部分省份需要重點解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問題,而部分省份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更需要資本補充或厘清股權結構等。“一省一策”的改革能夠針對這些具體問題制定風險化解方案。

  具體來看,監管部門已逐步明確省聯社改制方向,將省聯社定位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規范的金融企業”。例如,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曾撰文明確省聯社的改革方向,要求支持配合省級黨委和政府“一省一策”推進農信社改革,通過明晰功能定位、規范履職行為,增強兩級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等方式,來打造統分結合、多級經營、功能互補、治理有效的農信社體系。

  與此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農業農村部曾印發《關於加強金融服務農村改革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提出,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專家認為,改革重組有利於進一步理順機制,讓農商行更好地堅守支農支小定位,專注服務農村和小微企業。

  在一系列政策的引導下,各地農信系統著力提升涉農金融服務質效,以金融之力賦能“三農”和小微企業發展。春節前夕,市場對優質水產的需求持續升溫,在這產銷旺季的關鍵節點,浙江農商聯合銀行轄內嘉善農商銀行丁柵支行的客戶經理主動對接嘉興綠倉農業有限公司,及時投放100萬元信貸資金,支持其擴大綠色養殖規模、提升供應能力。目前,該企業通過“公司+合作社+農戶”的形式,穩定帶動周邊養殖戶協同生產,助力農業增效益、鄉村添活力。

  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張曉峰表示,一方面,中小銀行服務縣域的主要對象是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三農”主體,通過加大涉農信貸供給,提供相關金融服務,滿足其家庭消費、生產經營的金融服務需求﹔另一方面,支農支小是中小銀行的核心優勢,中小銀行可憑借靈活決策機制與地緣人脈優勢,簡化審批流程、創新信用貸款,精准匹配小微主體需求,助力小微企業降低經營成本、實現穩健發展。

  中小金融機構的兼並整合與改革化險進程密不可分。個別農信機構受地方經濟和產業結構影響,金融資產質量較弱,加之諸如不良資產等歷史包袱的制約,金融風險隱患突出。金融監管總局召開2026年監管工作會議明確,著力處置存量風險,堅決遏制增量風險,牢牢守住不“爆雷”底線。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薛洪言表示,農信機構改革主要源於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迫切需要。中小銀行改革是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對服務國家戰略、防范系統性風險和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通過“減量提質”的改革,能直接化解部分機構“小、散、弱”帶來的不良資產高企、資本不足等風險,防止風險擴散,從而筑牢整個金融體系的微觀穩定基礎。

  農信改革重組是夯實金融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通過重組有望打破區域金融壁壘,更好優化金融資源配置。但是,改革重組並不意味著沒有挑戰,尤其是在大型銀行下沉縣域的背景下,中小銀行應盡快整合資源、補齊短板,擴大涉農服務覆蓋面。

  薛洪言表示,中小銀行整合重組后應加快推動自身轉型升級。一方面深耕本土場景,聚焦政務、民生和產業領域,構建區域競爭壁壘﹔另一方面借力外部生態,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接入政府數據平台。同時,打造敏捷組織架構,顯著壓縮決策周期,實施精准的科技策略。在服務模式上,注重線上線下融合,在發揮網點優勢的同時部署移動設備,並著力構建產業鏈數字金融生態,實現核心企業對上下游的賦能。

(責編:楊曦、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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