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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讓電商“價保”變“假保”

2026年03月16日10:56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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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勿讓電商“價保”變“假保”

“買貴了能退差價”——價保服務本應是給消費者吃的“定心丸”,如今卻被“下舊上新”的躲貓貓操作,硬生生變成讓人無奈憤懣的“鬧心丹”。消費者前腳剛收貨,原購買鏈接后腳便“人間蒸發”,同一商品換個“馬甲”重新上架,價格已大幅跳水。面對“鏈接已下架,無法價保”的系統提示,原本的承諾成了一句空話。

價保規則寫得清楚:同一商品才能申請補差。於是,有些商家動起歪腦筋,將舊鏈接下架、新鏈接上架,商品還是那個商品,編號卻已不同。申請價保時審核過不去,消費者只能吃啞巴虧。從運動服飾到數碼電器,類似投訴層出不窮。

細究起來,平台的默許甚至縱容才是問題關鍵。對商家而言,換個鏈接既能規避價保帶來的經營成本,又能借“新品”之名獲取流量傾斜,還能順帶“洗掉”舊鏈接積累的差評,可謂“一箭三雕”。平台對此心知肚明,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商家活躍度保住了,流量數據上去了。更何況,消費者申請價保,平台要先行墊付差價,之后再向商家追索,一來一回都是成本和麻煩。能少墊一筆是一筆,能少追一家是一家,可能是一些平台心裡的小算盤。問題在於,用自己的信譽做賭注,換取竭澤而漁的利潤,這筆買賣值得嗎?

一些平台本是電商“價保”服務的先行者,本有機會借此樹立行業標杆,引領誠信經營的風氣,如今卻習慣於用規則漏洞算計自己的用戶,它還能走多遠?

歸根結底,法律底線不容試探。針對通過“上新下舊”手段規避價保、進行價格欺騙的行為,國家早有明文規制。無論是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是2025年底印發的《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規則》,都明確禁止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價格承諾、使用欺騙性方式標示價格等行為。平台縱容商家,實際上就是在縱容不法者。這種對規則的漠視,監管部門不會坐視不管,消費者也不會一直為它買單。

價保不應是挂在嘴邊的營銷噱頭,更不應是商家與消費者玩“躲貓貓”的工具。落實這一機制,既需要監管部門加強常態化監測,對惡意規避行為及時亮劍﹔更需要平台方回歸商業常識,主動堵住規則漏洞,讓價保真正回歸“保價”本意。而廣大消費者面對套路也應留存証據、積極投訴,因為每一次較真都是在為淨化市場環境出一份力。隻有當維權不再“卡”在鏈接下架的提示框裡,才能切實增強消費信心。

(責編:楊曦、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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