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L3路徑之爭不能偏離安全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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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能否跳過L3(有條件自動駕駛)階段?圍繞這一議題,業內人士近期紛紛發聲。有觀點認為,自動駕駛從技術驗証走向大規模應用,離不開法規完善、用戶認知培育和安全數據積累,L3有其作為過渡階段的價值﹔但也有聲音認為,L3處於人工駕駛與完全自動駕駛之間,責任邊界不夠清晰,商業化效率有待驗証。
這一分歧,折射出自動駕駛產業在邁向更高階段時,各方對安全、責任、規則和落地節奏的不同判斷。
按照現行自動駕駛分級標准,L3階段,系統可在特定條件下完成動態駕駛任務,但在系統提示時,駕駛員仍需及時接管﹔L4則是在限定運行條件下由系統完成駕駛任務,不再依賴駕駛員實時介入。簡單來說,L3是“系統主導、人來兜底”,而L4則更接近“系統負責到底”。由此來看,L3的定位比較“微妙”,它比現階段主流的L2輔助駕駛更進一步,卻又沒有真正達到責任清晰、功能閉環的L4狀態。
在筆者看來,無論支持何種技術路徑,安全必須是自動駕駛發展的第一原則。無論是堅持L3漸進推進,還是主張從L2加快邁向L4,都必須建立在充分驗証安全能力的基礎上。技術可以迭代,場景可以拓展,商業模式也可以探索,但安全底線不能模糊。尤其是自動駕駛一旦進入真實道路環境,面對的是復雜的交通參與者、天氣和路況,任何一次能力高估、責任失焦,都會造成嚴重后果。
進一步看,路徑之爭背后其實也是產業節奏之爭。選擇L3,意味著在量產乘用車領域繼續深耕,讓規則、保險和用戶認知同步成熟﹔加快邁向L4,則意味著把更多資源投向限定場景,優先形成責任更清晰、運營更可控的商業樣本。筆者認為,這兩條路未必是非此即彼的關系,更可能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並行存在。不同企業根據自身技術儲備、產品布局和市場判斷做出不同選擇,本身就是產業走向成熟的表現。
當前,自動駕駛已從實驗室和測試道路逐步走向公開道路。筆者認為,在這個階段,行業需在守住安全底線的前提下,有條件地加快技術推進。一方面,鼓勵企業持續創新,推動感知、決策、執行等關鍵能力升級﹔另一方面,也要同步完善准入管理、責任認定、保險機制和配套法規,讓技術進步與制度建設相互支撐,而不是彼此脫節。隻有這樣,自動駕駛才能真正走向成熟,贏得廣大消費者的信任。
說到底,無論自動駕駛發展是否跳過L3,安全、責任都不能跳過,規則建設也不能跳過。對企業而言,誰先把安全能力做扎實、把責任邊界講清楚、把商業閉環跑出來,誰才更可能贏得下一階段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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