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熱點快評︱對財務造假“零容忍”!第三輪“打假”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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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和持續鞏固新“國九條”以來打擊和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工作成效,近日証監會部署了2026年打擊和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專項行動。本次專項行動已是第三輪,更加突出早發現、強防范、優機制三項目標,從三輪“打假”行動可以看見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零容忍”的決心,也能看到隨著政策、機制、法治的完善,監管部門打擊防范財務造假的能力不斷提升。
監管發現網絡更加嚴密。對上市公司年報、半年報財務數據集中循環排查,重視舉報、輿情等問題線索,非現場和現場監管相結合……既有專項行動的集中排查,也有日常監管的定期“體檢”,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行為的監測能力明顯提升。本輪專項行動還強調積極運用技術手段提升發現能力,如強化監管大數據倉庫信息查詢、加快應用財務舞弊監管AI大模型加強監測排查。
懲處力度明顯加大。一方面,用好用足行政處罰,証監會已正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07起,合計罰沒超30億元﹔另一方面,刑事民事協同發力,刑事方面堅決對涉嫌造假的犯罪行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民事方面更多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例取得積極進展,更好保護投資者權益。此外,監管部門通過完善造假退市制度、打擊第三方配合造假制度,對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形成巨大威懾。目前已有東方通、立方數科、長藥控股等18家嚴重造假公司被強制退市,形成“造假必退市、退市不免責”的嚴監管氛圍。前兩輪專項行動期間,對60家中介機構合計罰沒超8億元。
防假機制更加牢固。監管部門進一步構筑公司和中介把關兩道防線。一方面加強上市公司內生防假機制,切實約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壓實董事會秘書、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職責。另一方面,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鼓勵保薦、審計等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積極“吹哨”,對於在發現造假行為時主動報告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証監會會同財政部完善“吹哨人”制度,將獎金上限提升至100萬元,通過有效激勵內部知情人士揭露財務造假進一步強化防范和預警。
財務造假是侵蝕資本市場根基的“毒瘤”。專項行動追求的不是短期的整治,而是綜合懲防的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在一輪一輪的行動中鞏固成果、創新方法、完善機制,相信財務造假發現、懲處、預防的鏈條將進一步延展,真正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場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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