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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印發消費類網聯攝像頭網絡安全標識實施規則

2026年06月18日20:56 | 來源:新華社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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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 記者18日獲悉,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印發消費類網聯攝像頭網絡安全標識實施規則。規則明確,消費類網聯攝像頭的網絡安全標識對應的網絡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為基礎級、增強級、領先級三個級別,相應的標識等級分別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規則適用於消費類網聯攝像頭的網絡安全標識的備案和使用。消費類網聯攝像頭是指消費者個人或組織購買、使用,為個人或組織提供音視頻信息採集和處理服務、具有互聯網聯網功能的獨立攝像頭。不適用於公共安全領域的攝像頭。

規則提出,消費類網聯攝像頭網絡安全標識包括產品生產者名稱、產品規格型號、網絡安全能力等級、網絡安全標識有效期、檢測實驗室名稱、依據的國家標准或技術文件編號、備案信息碼等內容。

根據規則,備案機構應向社會公眾提供產品網絡安全標識信息查詢服務,及時公告產品生產者和檢測機構的違規行為。

(責編:袁勃、趙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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