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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實可再生能源消納和消費責任 實施辦法出台

2026年06月22日21:50 | 來源:新華社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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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2日電(記者王悅陽)記者6月22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牽頭編制印發《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標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實施辦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從省級行政區域和重點用能行業兩個層面壓實可再生能源消納和消費責任。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實施辦法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宏觀要求拆解為可量化、可考核的剛性約束,是擴消納、促消費的重要抓手。

“消費最低比重目標壓實重點用能行業可再生能源消費義務,培育壯大綠色消費市場,有力促進消費水平提升﹔消納責任權重壓實地方責任,推動綠電資源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有效推動消納空間拓展。”這位負責同志說。

相較於此前單一對綠色電力消費的考核,實施辦法首次將非電消費納入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標考核。

當前,我國新能源消納壓力不斷增大,面對資源富集地區本地消納能力有限、大規模遠距離外送消納制約因素增多的矛盾,拓展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途徑,既是緩解電網消納壓力、破解電力消納瓶頸的需要,也是深入推進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開創高質量發展新局面的內在要求。

“將非電消費納入考核,有利於加快激發非電消費需求,推動早日實現規模化發展,為拓展終端脫碳場景、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能源強國提供有力支撐。”這位負責同志說。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的核心,是對各省級行政區域設定明確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消納目標,以剛性約束保障綠色電力優先消納。

實施辦法從實行分區分檔、加強中長期引領、強化剛性要求三方面,對權重制度進行優化。此外,結合新形勢新要求,實施辦法刪除了“超額消納量”“激勵性指標”等不再適用的內容。

(責編:楊光宇、胡永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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