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領域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印發
2026年07月18日05:5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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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17日電 (劉志強、王澍言)日前,為進一步加強招標投標領域信用管理,規范公共信用評價和評價結果應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招標投標領域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將於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暫行辦法圍繞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全鏈條管理機制提出了系列要求,推動公共信用信息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更好應用﹔聚焦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等4類招標投標參與主體,逐項明確實施信用約束的具體情形和方式﹔對規范公共信用評價、拓展應用場景提出具體要求,深化公共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標投標領域的應用。
《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18日 05 版)
(責編:岳弘彬、牛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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