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國家標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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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記者唐詩凝、周圓)記者4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智能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強制性國家標准近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擬於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持續深化,我國自動駕駛技術加速迭代突破,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有序推進,2025年兩款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車型獲得附條件准入許可。為積極適應產業快速發展對標准化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標准體系建設和重點急需標准研制。
此次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准適用於搭載L3級、L4級(高度自動駕駛)系統的M類和N類車輛,不適用於自動泊車系統。標准立足我國產業發展與行業監管實際需求,兼顧技術可行性、產業適配性與落地實操性,構建了維度完整、要求清晰、適配國情的安全要求體系,為自動駕駛產品明確了統一的安全准入基線。
據悉,標准要求健全企業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機制,筑牢安全根基,從源頭降低自動駕駛系統潛在的安全風險,同時明確車輛制造商應在自動駕駛系統研發驗証過程中組織開展相應的仿真、場地及道路試驗。標准還要求強化系統動態駕駛任務執行能力,保障使用安全﹔規范人機交互與用戶告知要求,防范誤用濫用風險,要求自動駕駛系統的激活和退出過程應安全,並明確就緒、激活、退出等狀態信息及信號的提示規范,對於L3級自動駕駛系統還應具備駕駛人接管能力監測功能﹔完善多維度檢驗檢測方法,保障標准可落地實施。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扎實做好標准的宣貫解讀與實施執行,強化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管理,保障自動駕駛系統安全合規應用﹔持續完善自動駕駛試驗方法、安全事件數據交互與管理系統等配套標准,加快構建完善的智能網聯汽車監管體系,加速自動駕駛技術產業化規模化進程,引領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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