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推廣至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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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15日電 (記者杜燕飛)為進一步便利跨國公司集團資金歸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開放,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14日聯合發布《關於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通知》自2026年9月14日起施行。
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是指跨國公司根據自身經營和管理需要,集中運營管理境內外本外幣資金,開展資金歸集和余缺調劑、經常項目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淨額結算等業務。其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房地產企業不得參與資金池業務,財務公司作為主辦企業的除外。
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成員龐溟表示,在全國范圍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意味著跨國公司在境內外資金調度、集中歸集、統一支付方面將獲得更高自由度,有助於降低資金沉澱和跨境結算成本,推動人民幣在跨境資金流動中的使用。
《通知》明確,在更大范圍內支持中小規模跨國公司開展業務。將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惠及更多經營主體。主辦企業注冊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建池門檻可進一步降低,持續釋放政策紅利。
《通知》指出,便利跨國公司歸集調撥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成員企業外債和境外放款額度,允許跨國公司自主決定歸集比例,使用同一賬戶管理本外幣資金,實現集團層面統籌調配、成員企業層面靈活使用,鼓勵優先使用本幣開展業務。
《通知》提出,簡化業務備案登記流程。由主辦企業所在地外匯局分局“一個窗口”對外,進行業務備案登記,部分變更登記交由合作銀行辦理,減少企業“腳底成本”。同時,明確業務辦理規范和事中事后監管要求,切實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隨著“走出去”和“引進來”步伐不斷加快,越來越多跨國公司集團內部資金跨境流動頻繁、幣種結構多樣,對資金統籌調配和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向全國推廣,意味著我國跨境資金管理邁向制度型開放,打通了境內外資金融通的統一“高速路”。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將不斷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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