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8月稅務部門征收稅收收入同比增長5.9%——
稅收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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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數據顯示,今年前8個月,稅務部門征收稅收收入(不含海關代征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船舶噸稅,未扣除出口退稅)同比增長5.9%,與上半年現價GDP增速5.4%相比,略高出0.5個百分點。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黃立新認為,稅收收入按現價計算,今年以來,稅收增長總體與經濟增長基本匹配,主要有3方面因素使稅收增速略快於GDP增速。
一是價格上漲因素。與稅收收入高度相關的PPI於今年3月份轉正,結束了長達41個月的負增長,隨后增速總體提升,前8個月累計上漲2%,拉動以現價計算的稅收收入較快增長。但上半年價格對GDP增速的影響體現為GDP平減指數(經測算為0.7%),價格因素對稅收和GDP增長影響存在差異。
二是資本市場因素。資本市場交易帶動証券交易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等增長。今年資本市場總體較為活躍,前8個月A股日均股票成交額2.7萬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72.8%,帶動相關稅種、行業稅收較快增長,其中証券交易印花稅增長82%,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增長59.7%﹔証券業稅收收入同比增長65.6%,保險業、其他金融業稅收收入分別增長14.6%和18.5%,其他行業稅收收入也受相關企業投資股票市場收益增加帶動。但証券交易及其帶來的投資收益均屬於存量資產權屬轉移,不屬於當期生產活動創造的價值,雖可直接帶來稅收增長,但基本不會增加當期GDP。
三是政策調整因素。增值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自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一些稅收政策也相應進行了調整,同時,國家還對一些不符合高質量發展、不符合當前形勢的稅收優惠進行了規范,帶來稅收收入增加,但政策調整不會直接帶來GDP增長。
“在上述因素綜合作用下,稅收收入增速略高於GDP增速,但總體上與經濟稅源增長是相匹配的,這也彰顯了我國經濟發展的韌性和活力。”黃立新表示。
長期研究收入分配和發展經濟學的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教授陳斌開分析,從納稅主體看,稅收收入主要由大型企業貢獻,小微企業享受較多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數據顯示,今年前8個月,納稅規模居前1萬戶企業繳納的稅收佔全部稅收比重接近一半,前100萬戶企業繳納的稅收佔全部稅收的比重達九成,包括小微企業在內的其他企業稅收佔一成左右。
“這是因為近年來我國實施一系列惠及小微企業的稅費優惠政策,比如,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降至5%等,這對降低數量龐大的小微企業稅負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陳斌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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