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全國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
2026年10月06日11:08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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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6日電(記者吳雨)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全國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2026年版)》,並將於11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實現全國范圍統一。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充分吸收此前各區域實踐成果的基礎上,此次稅務總局對9類66項稅務行政處罰事項裁量階次、適用條件、具體標准進行了全面優化,推動實現稅務違法行為事項劃分更加合理、裁量因素設置更加科學、裁量尺度把握更加精確,有利於統一稅務執法標准、規范稅務執法行為、提高稅務執法確定性。
國家稅務總局一並發布了稅務行政處罰“輕微不罰”事項清單,涵蓋從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中歸納的8項行政處罰事項。同時,對各地稅務機關落實全國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嚴格依法依規實施處罰,在裁量基准范圍內作出處罰決定,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上述負責人表示,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是稅務部門進一步維護法治公平、強化合規管理的重要舉措。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持續抓好制度落實,加強培訓解讀和宣傳輔導,並及時進行動態更新,不斷提升稅務執法效能,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責編:趙光霞、楊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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