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難約到車”到“有標可依”——
出租汽車無障礙運營服務有了國家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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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一輛無障礙出租車,有時連打四五個電話都約不到車﹔好不容易等來一輛,上車時輪椅卻卡在車門處,乘客頭幾乎頂著車頂……這些問題,有望隨著一份新國標的出台逐步解決。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准發布《出租汽車無障礙運營服務規范》國家標准,指導相關企業面向殘疾人、老年人及其他有無障礙出行需求的群體,持續提升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質量。標准將於2027年1月1日實施。
近年來,我國無障礙出行需求持續增長。據統計,全國殘疾人總數超過8500萬﹔截至2025年末,全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32338萬人,佔總人口的23.0%。然而,出租汽車領域的無障礙服務供給卻長期滯后。無障礙出行需要高成本投入與精細化運營,目前供求之間仍存不小差距,難以靠市場自發填補。
家住北京市通州區的吳先生對此深有體會。他需要經常陪同坐輪椅的老人出行,打車一直令他頭疼。“我母親腿腳不便,常年坐輪椅。我還記得十多年前,北京曾出現過一批無障礙出租車,輪椅可以直接上下,現在已經下線了。”吳先生說,陪老人打車總會遇到意外情況,要麼司機不敢幫忙攙扶老人,害怕出問題擔責任﹔要麼就是車輛后備箱太小,放不下輪椅,車到了又不得不取消訂單。
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當下無障礙網約車存在著車輛屬性定位不清晰、發展規模與市場需求不匹配、服務水平有待提升、企業運營積極性不高等問題,亟需從行業標准層面明確服務規范、完善制度保障,為無障礙出租汽車的運營管理、車輛配置和服務流程提供統一的技術依據。“近年來,我國已發布登機輪椅車、城市軌道交通和公共汽電車無障礙運營服務、城市軌道交通適老化設施設備配置等多項國家標准。”該負責人說。
此次發布的國家標准,從企業管理、服務人員、停靠站點、專用裝置四個維度提出了系統性要求。
在企業管理方面,標准要求企業建立無障礙運營服務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將專用裝置使用、基礎手語溝通等納入駕駛員技能培訓內容。提供手機應用程序、人工熱線等多種預約渠道,相關信息應在顯著位置公示。定期開展無障礙運營服務質量檢查,檢查內容覆蓋預約信息服務、專用裝置狀態、乘客艙設施、清潔衛生及投訴渠道等方面。
在服務人員方面,標准要求駕駛員接單后主動聯系乘客,確認用車時間、輪椅攜帶情況等關鍵信息。針對不同乘客提供貼心服務,如協助使用輪椅的乘客上下車﹔為視力障礙乘客描述環境、妥善安置導盲犬﹔使用手勢、書寫等方式,與聽力或言語障礙乘客溝通等。
在停靠站點方面,標准對通行條件、空間尺度和標志標識作出明確規定。停靠站點地面應堅固、平整、防滑且不積水,坡度不大於1︰50。路緣側應設淨寬不小於1.5米的輪椅通道,與停車位無高差,有高差處設緣石坡道並銜接周邊無障礙設施。地面應劃停車線、輪椅通道線及無障礙標志,在停車位設置無障礙標志牌。
在專用裝置方面,標准提出無障礙出租汽車應在靠近路緣側配備導板或輪椅升降裝置。車門須滿足不少於0.8米通行淨寬、不低於1.3米入口淨高要求,鉸鏈車門完全打開時角度不應小於90度。車內應配置輪椅固定與乘客約束獨立裝置、防滑扶手、安全抓手等無障礙設備,輪椅固定裝置與乘客約束裝置應相互獨立,並與底盤或地板連接,輪椅乘坐區域的安全抓手應布局在乘客前方、側前方等易於觸及的范圍內,確保乘客在坐姿狀態下無需大幅度移動身體即可抓握。標准還規定,乘客艙淨高宜不小於1.35米,升降裝置平台深度不應小於1.2米,寬度不應小於0.9米,導板寬度不應小於0.9米,車窗控制裝置便於乘客獨立操作等。
“此次《出租汽車無障礙運營服務規范》的發布,將進一步完善無障礙出行服務標准體系,為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平等出行權,持續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提供支撐。”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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