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 國家首次明確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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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記者許維娜)記者16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推動普惠養老服務提質擴面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在推動普惠養老服務提質擴面方面有哪些政策設計?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介紹,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營可持續的普惠養老服務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核心關切,也是此次《指導意見》的政策重心。總體考慮是通過“劃定范圍+傾斜支持+價格引導”,既引導增加普惠養老服務供給,又減輕入住老人支付負擔。
具體有四方面設計:一是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的具體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公建公營、公建民營、社會辦養老機構和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舉辦的養老機構均明確為普惠支持型機構,並要求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具體認定辦法,地級及以上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認定具體工作、發布機構名單並定期更新。
二是鼓勵各類型養老機構提供普惠養老服務。指導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積極向社會開放空余床位,提供普惠服務﹔鼓勵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提供普惠服務,並結合地方實際給予相應政策支持﹔鼓勵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新設立舉辦的養老機構擴大普惠服務。
三是引導各類支持政策向普惠支持型機構集中傾斜。加大對普惠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場地供給等支持力度,推動將閑置公共服務設施改建為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普惠養老服務﹔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帶動作用,重點支持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設施改造和設備更新﹔按規定用好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支持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服務能力提升﹔
四是加強對普惠服務的價格引導。對兜底保障型機構、普惠支持型機構提供的普惠養老服務,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制定政府指導價或收費標准參考區間。定價過程中,一方面將政府補助、社會無償捐贈等按要求沖減定價成本,降低服務價格,讓政策紅利真正傳導到群眾﹔另一方面,考慮合理的利潤水平,釋放明確信號,引導各方加大投入力度,穩定經營預期,從而實現機構可持續、老人可負擔的雙重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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