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等5個城市群將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
2026年10月16日23:23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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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記者周圓、唐詩凝)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16日對外發布通知,同意京津冀等5個城市群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試點為期4年。
通知顯示,經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現場答辯等,原則同意京津冀、大灣區、東北(含蒙東)—長三角、新疆—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黃河幾字彎—中原等5個城市群試點工作方案,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三部門將對試點工作進行跟蹤指導,並予以考核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群安排獎勵資金的依據。
通知提出,參與試點工作的各城市要抓緊推進氫能技術裝備攻關、工業領域氫能項目、燃料電池汽車推廣、加氫站建設等4張清單落實落地﹔立足建立完整產業鏈供應鏈,暢通國內大循環,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合理布局建設重點項目,突出城市群特色和聯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及時評估試點工作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通知還要求,確保按規定將中央財政獎勵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切實降低用氫成本,並有效傳導至終端產品消納環節﹔獎勵資金由地方統籌用於支持氫能綜合應用,不得用於平衡預算、償還政府債務或清理拖欠企業賬款等其他用途。
(責編:袁勃、趙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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