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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会抚养费收支”有问责才会有公开

2013年12月06日15:45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评论:“社会抚养费收支”有问责才会有公开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通报,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今年7月以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省份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由此引发了一场质疑巨额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用途去向的舆论风暴。(5日《新京报》)

  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一直是未解之谜,之前从未公开,相关部门或许也从未想过要公开。直至有律师申请、有张艺谋这档子事情“煽风点火”,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才成为热门话题。就眼下来说,公开情况很不尽如人意,大有被舆论倒逼推着走的意味。

  面对社会抚养费被舆论不断追问收支公开的尴尬,确有必要重申——社会抚养费的公开,必须化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如此,公众才能知晓社会抚养费的来龙去脉,也才能知道社会抚养费的“调节作用”发挥在何处。不然,只有无尽的收费却没有必要的公开,只会消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善意初衷。网上不少“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的质疑,就已表明,社会抚养费不公开实难服众。

  一些地方对社会抚养费的“遮掩”,或因标准、管理混乱,或是收支情况不明,处于无人监管的地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混乱,漏征、擅自挪用、截留款项等情况已是普遍现象。此外,不少地方表示,社会抚养费由县级计生部门或者委托乡(镇)和街道办征收,上缴县级国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统一安排使用,收入和支出不挂钩。因此,省级部门不掌握基层的社会抚养费实际开支情况。这也是各地不愿公开社会抚养费的“统一理由”。但这是否也一定程度上映射出基层社会抚养费的监管缺失呢?

  可喜的是,对此问题,相关部门不再讳莫如深,而是积极面对。11月1日,国家卫计委官网通告,要求辽宁、安徽等7省人口计生委限期向吴有水公开该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信息。公开,是契合民意、顺应民意的举动。毕竟,就社会抚养费而言,既然其有着善意初衷,那就是“有公开才有正义”,不然,社会抚养费到底沦为“人头费”还是挪作他用,越不公开,越受质疑。毕竟,没有透明就没有真相,在没有阳光却有利益的地方,必然会让很多人觊觎。

  如果社会抚养费继续是笔“糊涂账”,那征收也就很难让人信服有多少正向价值了。就眼下来说,一切必须回归到“合法合规”的渠道,既然社会抚养费某种意义上说,充当着社会资源调节器的作用,那么对其收支情况,就必须公开透明。如今,无论是更高一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是律师的申请,抑或是民众的呐喊,都不是根本的办法,这样“舆论推一城,公开进一城”始终非公开良方。在此语境下,显然,有问责才会有真正主动的公开,不然,再多的呐喊、再多的要求,都无法让各地在社会抚养费的公开上化被动为主动。龙敏飞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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