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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巢老人”如何养老(委员手记)

河北省政协常委   梁洪杰
2015年01月14日00:0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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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的一天,我到冀中平原一个600多人的小村调研,见到田间浇地、锄苗的多是老人孩子,而本该做这些活计的青壮年却寥寥无几。58岁的村委会主任向我介绍,村里年轻人不论男女都出去打工了,全村110户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孩子,留在村里能干活的像他这样五十七八岁的都算“壮劳力”了。他一脸忧虑地说:“现在的小孩子过几年就大了,还要出去。将来家家都可能是‘老雀守窝’,养老成了大问题啊!”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农村青壮年流入城市,农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对自己面临的养老问题的担心与日俱增,对未来的生活透露出忧虑和迷茫。

  调查中发现,农村“空巢老人”成因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二是考学入职外地,三是子女结婚出村或离乡,四是无子女。但无论哪种原因,有相当多一部分老人的最终养老还是离不开农村,老有所依的问题还需要在农村解决。但是,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已经对我国“依靠子女、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形成了冲击。因而,适应新情况,找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科学方式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重要的民生课题。

  近年来,各地政府和学界对农村养老问题有许多研究和实践。有学者提出了诸如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机构养老等思路,许多地方也在探索各式各样的办法,但在实践中都在经历着思想观念、资金场地、配套政策等因素的掣肘。尽管如此,各地出现的许多较为成功的案例也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如浙江金华的“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模式,河北肥乡的“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幸福院集中养老模式等,各有所长,在现阶段类似条件的农村有推广价值。而从这些案例引起的反应来看,在农村建立各种形式的养老院,保障农民养老,已经成为各地政府的共识和社会群众的期望。

  针对建好农村养老院和发挥好其作用,我建议重点做好下列工作:一要鼓励村级主办,因地制宜建院。集体经济较好的村,以集体收入支持建设,建补贴型或完全福利型的养老院;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以村民自助互助、集资、引资等方式,建互助型或合作型养老院。二要加强政府引导、规划和运行补贴。根据各地农村不同的经济条件,拿出相应的物力和财力,分类规划、分类补贴,推动农村养老建设均衡发展。三要把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养老院建设一并考虑,把农村养老院建设与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相结合,与村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结合起来,尽量统筹农村老人“有所养”“有所医”“有所乐”。四要出台激励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农村养老院建设和发展。五要规范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的执行,落实“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最终让保险金为农村养老院良性运转提供支持。六要加强传统美德和新农村生活理念教育,使农村老人放弃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安心快乐地享受晚年。

  (本报记者  潘跃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14日 20 版)
(责编:乔雪峰、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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