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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产险推出“人伤车险阳光垫付”

2015年04月10日04:3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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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电 日前,由阳光产险宁波分公司和宁波市公安局交警局江东大队联合推出“人伤车险阳光垫付”项目。根据项目规划,当发生人伤车险事故时,阳光保险将主动预付商业险医疗及抢救费用,为伤者赢得抢救时机,化解当事双方矛盾。在赔偿额度上,目前初定的垫付标准是医药费用和死亡赔偿金的限额均为11万元。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培红表示,“人伤车险阳光垫付”开创了宁波市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在人伤车险预付合作的新途径。

  (吴秋余)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10日 18 版)
(责编:李卓、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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