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经济·科技

社会满意度数据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评价体系

2015年04月27日07:2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小字号

 

  4月24日,北京海关举办为期一周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展,吸引了公众视线。
  赵思衡 钱卫华摄影报道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蒋建科)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联合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开展的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发布。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为69.43分,较2013年的64.96分提高了4.47分。

  据悉,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沿用了以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4项一级指标为框架、包含12项二级指标和40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此同时,在全国满意度指标体系基础上,针对地方实际构建了评价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28项三级指标。

  从四个一级指标来看,调查结果态势与往年相一致,对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相对较高,这两项一级指标得分有较大提升;法律与政策保护指标相对稳定;对执法工作的评价虽然相对偏低,但其满意度得分第一次突破及格线,较前两年有较大幅度的进步,体现了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回应社会诉求取得了实效;同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依然是当前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程度、侵权赔偿足额性等几个问题最为关注且最不满意。

  在各类受访群体中,专业人员满意度较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稍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权利人较其他企业权利人满意度稍高;商标权权利人较专利权和著作权权利人满意度稍高;年龄越轻、文化程度越高的受访者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越低,与以往调查情况相似。

  此外,为综合评估全国和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整体结果和社会影响,2014年度对全国符合分析要求的27个省区市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满意度均在及格线以上,多数地区的各级指标尤其是三级指标的得分分布趋势与全国情况相近。各省区市排名中,江西、山东、天津位居前三。

  据悉,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已连续开展3年。作为了解掌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数据、运行状况,研判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和趋势的有效手段,它客观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调查结果已被纳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相关部门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关键环节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责编:刘然、夏晓伦)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