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移一揽子鼓励政策将出 土地财税保险等集合发力
产业转移一揽子鼓励政策将出
土地、财税、保险等集合发力,引导加工贸易从东部沿海转向中西部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相关部门正在酝酿中西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一揽子鼓励政策,目前政策已经基本成型,近期有望正式出炉。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鼓励政策将兼顾产业转出地和转入地两方,从土地、财税、保险、用工等多方面集合发力,引导加工贸易产业从东部沿海地区转向中西部地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的攀升,以加工贸易企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沿海地区向境外转移日渐形成趋势,这也使得我国加工贸易增速持续下滑。据海关统计,今年前4个月,我国出口下降2.1%,其中一般贸易出口增长0.7%,加工贸易出口下降10.1%,并且已连续14个月负增长。一季度,加工贸易出口下降15.9%。
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曾坦言,“(一季度)按16%算的话,也就意味着一般贸易和其他贸易方式必须以8%的正增长,才能使外贸(增速)持平。这个难度有多大!”“所以,外贸能不能稳得住、会不会失速,就看加工贸易。”
在这样的背景下,将加工贸易产业留在国内,引导其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的一揽子具体政策已经在酝酿中。
权威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会给予一系列的鼓励政策,比如说,对承接转移的中西部地区,给予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用工方面给予员工培训的支持,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等。与此同时,也会照顾到沿海地区的需求,允许产业转出之后工业用地可转变为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
“低端、劳动密集型行业向海外转移是伴随中国经济转型的合理经济现象,也是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向海外低收入经济体转移和向国内中西部地区转移一直是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两条路径。而随着中国劳动力等要素价格的提升以及东西部发展“落差”的缩小,产能向海外的转移规模必然加大,特别是对跨国公司而言。
他指出,从长期来看,这是“腾笼换鸟”、释放要素、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过程。从短期来看,难免在就业和经济增长方面带来一些“阵痛”。另一个可能的负面效应是“产业空洞化”。因此,引导产业“西进”、防止外资“南逃”确实是当前非常重要的课题。这可以将和具体项目相关的经济活动、价值创造、工作岗位和税收等留在国内。
作为全国加工贸易的大省和发源地,有着近三万家加工贸易企业的广东从2011年起就已经启动了新一轮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记者在广东调研发现,搬迁已经成为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的主要路径之一。截至2015年,珠三角地区转入粤东西北地区的加工贸易项目累计达779个,涉及加工贸易进出口72.7亿美元,陆续向中西部转移加工贸易产能近400亿美元,不仅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和资源,也带动了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中西部地区也已经开始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积极部署。以山西为例,山西省将对比其他中西部省份及东南亚国家出台的承接政策,出台“最惠”政策以争取承接产业转移。例如提供费用补贴、简化审批、保障企业用工、降低企业成本等一系列优惠配套措施。据悉,山西省已经自5月4日起分派六个工作小组赴广东、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山东六省市对接、调研,争取东部六省市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项目落户山西。
在梁国勇看来,引导政策设计要着眼于降低制造成本这一关键目标,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具有刚性的情况下,应更多地考虑基础设施、产业集群、政策支持、制度成本、政商关系等因素。政策引导过程中要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并重。应通过塑造宏观、外部环境引导企业的微观、内部决策,这既包括具体行业和企业的经营条件,也涉及具有一般性的营商环境、投资环境、法治环境问题。
有关专家学者表示,随着加工贸易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的要求,将加工贸易的保税优惠体制主要给予那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的行业,能够使得加工贸易体制在新的形势下发挥新的作用,将是未来全国性改革和管理体系完善的重中之重。
“合理的加工贸易体制乃至新的保税贸易管理体制将是推动我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向上攀升的有力武器,而当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了增值幅度高且前后连锁效应明显的关键环节后,我国才可能真正从贸易大国演进为贸易强国。”海关广东分署副署长何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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