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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调整现货分销业务合格客户准入条件

2016年05月11日13:39 |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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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现货分销业务合格客户准入条件”的通知。通知要求自5月16日起,交易所现货分销业务新开户的客户入市准入条件作出四方面的相关调整:一是客户个人名义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二是客户具有2年以上的证券交易成交记录;三是客户开户年龄限制要求在18至55周岁;四是会员单位必须对客户在开户资料审核前做好电话回访录音并存档,交易所将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合规检查,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确认、业务规则、风险揭示等。

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要求会员单位必须加强客户开户的准入条件的审核和风险揭示工作,并对客户开户资料及入市交易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的这四项针对投资者的要求,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客户开户工作,同时也顺应了相关监管层面多年来倡导的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的要求。

据介绍,我国的现货交易市场经过多年高速发展,尤其是在当前“跨界与创变”的融合发展情形下,现货交易市场的发展到了应当有所改变的阶段。作为市场的参与主体—交易场所应当整合会员单位、软件供应商几个方面的机构和资源,以及其他的市场参与者,都应当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理性的市场运营体系做出努力。

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总裁韦经航介绍说,作为市场参与主体的交易场所,更应该承担理性、有序发展积极作用的重任。据了解,日前国内也有部分交易场所已经主动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通过提高投资资金、交易资质、会员条件等措施,将参与市场门槛提高,这将对市场的稳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责编:孙阳、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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