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允许金融机构有序破产(感言·聚焦陆家嘴论坛)
建立有序的处置和退出框架,允许金融机构有序破产。该重组的重组,该倒闭的倒闭,增强市场的约束。一个没有优胜劣汰机制的行业是不可能健康持续发展的
在我国,近年来一些没有受到监管的非传统金融业务发展比较迅速,其中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传统的受到监管的金融服务供给还不够充分。这表明,我们看起来比较丰富的金融机构,仍然有结构性的短板。这是当前金融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中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经济体量是非常庞大的,地区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中小企业的数量也非常多。培育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样性的金融服务需求,应当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利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多种形式,发展普惠金融,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增加金融市场有效供给。但培育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并不是闭门造车,人为划分——这些都应该在充分竞争环境下让市场主体相互竞争、优胜劣汰。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就无法倒逼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改善服务效率,创新服务方式。所以,要鼓励竞争,建立开放性的金融体系,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充分的竞争条件下,今后我国的信贷市场发展方向应该是多层次、多元化的。既有全国性的金融机构,也有区域性的和社区型的金融机构;既有存款类的金融机构也有非存款类的金融机构,还有政府支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信贷需求,克服市场失灵,扩大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除了市场准入要更加放开以外,还强调一点,就是市场退出的配套体系建设问题。制度设计的目标之一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维护整体金融稳定而不是保护业内每一个机构都不失败、都不出任何风险。对于经营出现风险、经营出现失败的金融机构,要建立有序的处置和退出框架,允许金融机构有序破产。该重组的重组,该倒闭的倒闭,增强市场的约束。一个没有优胜劣汰机制的行业是不可能健康持续发展的。所以,必须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的制度设计,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征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市场处置与退出机制等等。为市场充分竞争提供一个完整的制度环境,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本报记者 谢卫群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1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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