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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金融机构的行业个人信用系统试点成功

2016年06月27日13:55 |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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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乔雪峰)27日上午,中国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运行暨商业行业“负面信息交换”试点新闻发布会在福建举行,由永辉超市股份限公司(下称永辉超市)、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都)、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冠业)主动发起,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下称防损委)大力支持的,福建地区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试点成功。

长期以来,内盗、外盗已成为造成商业损失和影响社会治安管理的突出问题。根据防损委第五次全国零售安全调查报告统计,2014年我国零售商商业损失率为0.69%,依据2014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394亿元计算,2014年零售商的商业损失是1810.6亿。进一步分析发现,其中内、外盗占整个商业损失的比重为59.4%,已接近六成。为了解决内外盗损失对商业经营影响的老大难问题,防损委自2008年,开始建立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防损委主任曹小宁教授指出,三大零售集团的积极探索,为中国商业行业的信用体制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也是我国非金融机构的行业性个人信用系统首次试点成功,对我国信用体制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个系统的建设也为加强行业治安管理,配合执法机关打击犯罪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永辉超市、新华都、福建冠业是福建地区零售业的主导品牌,也一直在职工职业信用建设、净化商业环境等方面影响着该区域的主流商业文化和价值观。同处一个区域,面对着共同的市场、行业人才及供应商群体,如何杜绝内盗、外盗、行受贿与索贿等负面行为在业内的重复出现,如何维护市场秩序并配合警方较好地打击犯罪,这是三大零售集团共同的诉求。为此,他们在进行积极自我探索与尝试的同时,也积极向防损委寻求全面系统的应对措施。

三大零售集团通过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分享各自内部员工、外部偷盗及行受贿索贿涉事人等负面行为信息;系统自2015年试点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也激发了福建大润发和福建万嘉集团超市的加入意愿。据预计,福建省零售行业将有大多数的企业参与到信息共享中来。永辉超市、新华都、福建冠业的实践为我国非金融机构的行业性个人信用系统建设探索出非常宝贵的经验。

通过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可以完成对商业企业职工个人身份证信息的核实和商业职工个人负面信息的交换。同时,还将对商业职工进行诚信教育,并通过系统予以记录备案。2016年5月,试点企业某门店发现收银员张某某以漏扫方式偷盗卖场商品,且是伙同他人团伙作案,立即通过系统向其他试点企业予以通报。有关企业获悉后表示,以后收银员招聘中将不予聘用该涉事人,这为行业单位进行风险内控起到关键作用。

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对于涉及商业企业的行受贿与索贿行为施行零容忍,一旦发现相关行为将予以记录在案,并在行业内部分享。

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还建立了以面部识别技术为支撑的外部偷盗涉事人信息共享数据库。系统将记录所有涉事人符合行业共享要求的不良行为信息,以达到协同预防保护商业财产安全的目的。数据库也会直接与公安机关共享,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管理。2016年02月03日,新华都福州五四店通过面部识别系统,观察到曾经进入福建永辉某店偷窃的黄某某再次来到该店偷盗散装干货,遂向警方报案。目前,福州警方根据检察院批准,已对涉嫌盗窃罪的黄某某执行逮捕。黄某某被批准逮捕,震慑了活跃在福州各零售卖场的惯偷惯窃,大大降低了区域内零售企业的外盗损失,彰显了零售行业负面信息交换与共享的社会经济效益。

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对于推动商业企业管理升级,提高商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不仅符合产业发展的根本利益,同时,也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例》的要求,是社会主义信用体制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责编:乔雪峰、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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