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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暂行办法:使用年限达8年退出网约车经营

2016年07月28日16:05 |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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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乔雪峰)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7月27日正式出台,《暂行办法》指出,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不在国家层面上来明确网约车政策的方向,既不利于新兴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乘客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网约车发展已经比较充分,它的优点和问题已经充分显现,所以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要求,为网约车量身定制了监管模式。长期来看,这是有利于新兴网约车的健康发展。

《暂行办法》里面对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了相关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计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这是三个基本的条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针对网约车灵活性高、管控难度大等特点,《暂行办法》对网约车驾驶人设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为公众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确保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被挡在网约车行业之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乔雪峰、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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