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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模式不等于分享经济(感言)

2016年10月28日04:0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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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建设集团董事 涂子沛

  网约只是工具和渠道,分享经济强调利用网络盘活闲置资源。网约车起于分享,最终在走向专业化、职业化,这些专职化的网约车,并不属于分享经济的范畴

  

  这两年,分享经济在我国多个领域快速兴起,赢得了不少喝彩之声,例如网约车、短租等等。但是,我认为,网约模式并不等同于分享经济。

  要准确认识分享经济,必须澄清一个概念。分享,是个人拿出自己的闲置资源给他人使用。滴滴和一些短租平台起家的时候,确实都将分布于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闲置汽车、房屋进行了整合盘活,并向陌生消费者提供服务,这才是分享经济。

  分享强调盘活闲置的资源。例如兼职司机运营的网约车,又如顺风车,司机并不以此为主业,他们在上下班路上或闲暇的时间顺路拉数名乘客,让一辆车发挥了两辆车的功能。

  分享经济,有其特定的局限性。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兼职司机不大认路的情况。分享还取决于个人意志,想开车开一下,不想开就停下,这种服务不一定能覆盖全时段。同时,分享经济的安全性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还缺乏一套成熟、严格的安全措施。

  但是,今天绝大部分的网约车,已不属于分享经济范畴了。例如有的网约平台上,大量司机一天工作8小时以上,平台还在北京等5个城市招募10万名司机,免费领取一辆汽车即可成为司机。招募司机、经营自营车辆,这已经接近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模式。

  网约车起于分享,最终在走向专业化、职业化,这些专职化的网约车,并不属于分享经济的范畴,网约平台也并不主要靠分享经济盈利。

  因此我们需要思考,什么样的模式才能满足城市生活需要。就发展路径而言,未来所有的出租车可能都会变成网约车,它们都会加入类似的网约平台,为大众提供动态、高效的服务。而就安全保障而言,所有的网约车也应该接受类似出租车的监管。因此,两者不应该是“单向的”谁变成谁,而是两者都应该变,向一个中间点互相靠拢。产业政策如何推动这种转变,需要高超的智慧。

  通过概念划分,我们可以发现,网约只是工具和渠道,它不应该是划分“分享经济”和专业化行业的标准。

  回头来看分享经济,由于缺乏真正的专业性、安全性,对于任何一个产业而言,分享经济都无法成为主流,只能是一个补充。未来,随着大量行为数据的产生,我们可以通过“数据识人”建立更好的信用体系,从而让陌生人之间也可以彼此信任,分享彼此的闲置资源。

  (本报记者 刘志强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28日 10 版)
(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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